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发电  内蒙古  核电  辅机  风电  钢球  斗轮机 

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

   日期:2022-07-12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

项目概况

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金丽招2022064号

项目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元):2650000

最高限价(元):26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6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ssggzy.lishui.gov.cn/lsweb/)公告附件

方式:自行下载获取
⑴获取流程: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招标文件管理;
⑵未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的,请注册完成审核成功后方可登录获取,注册流程见网址:zfcg.czt.zj.gov.cn/register/2017-07-24/6728.html?_=2020-03-09%2006:00:22,注册咨询电话:400-881-7190;
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附件中以“游客”身份(或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的招标文件在仅供阅览;潜在供应商未按上述第⑴条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⑴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提交,“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提交后,投标人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⑵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自行确定是否提交;若提交请将备份投标文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734086718@qq.com),备份投标文件在“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解密失败后启用,否则不予以启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备份投标文件造成的响应无效或失败由供应商自行承当。

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2日 09:30

开标地点(网址):景宁畲族自治县红星街道廊桥步行街26号三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政府采购网—用户入驻/登录—用户登录—项目采购—开标评标—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见文件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

地 址:景宁县新田路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5622751

质疑联系人:陈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0578-5622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金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庆春街909号

传 真:0578-2128189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鸿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8-2832189

质疑联系人:侯娟

质疑联系方式:0578-283218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景宁畲族自治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景宁县团结西路59号

传 真:/

联系人 :张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8-508121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 【招标文件】丽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宁分局县城环境空气自动站建设项目 定稿.doc

    785.3K

chinabidding.c
 
 
更多>同类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