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口新海港和南港“二线口岸”(客运)客运查验设施、设备项目由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海发改社发〔2022〕571号文、海发改社发〔2022〕99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出资比例: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海口港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陆域。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位于海口新海港区汽车客货滚装码头陆域,建设包括“二线口岸”客车查验场地、旅客通关场地联检单位所需的设施设备等(含海关旅客通关作业场地、客车查验场地、标识标牌、安全岛、岗亭、围网、申报区、查验区、封闭行李查验区及海关等相关驻港单位所需相关配套功能用房等建设)。其中,海关业务用房建筑面积950平方米,卡口顶棚建筑面积425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37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0日历天;施工工期36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设备、施工配合服务)及后续服务(含配合图审工作)等;
设备采购及安装范围:涵盖封关运作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集成及售后服务包括后期培训,并承担保修责任。
建筑施工范围:涵盖建安工程施工及验收阶段全过程工程服务,并承担保修责任。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53947342.24元(其中:设计费4678542.24元,建安工程费65311400.00元,设备费:283957400.00元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符合以下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3.1.1.设计资质:
(1)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1.2.施工资质: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的规定已换发新证取得相应资质证书的提供新资质证书)。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效的安考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2)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智能化设计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相关专业(通信、计算机、机电、电子、建筑电气、自动化控制等)高级或以上职称;
(4)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具有效的安考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同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5)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效的安B证(或安全生产考核合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3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含本数)家。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3.6 “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7投标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在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处罚期内不能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1日08时30分至2022年07月30日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在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含图纸),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00元。
5. 投标文件和保证金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31日09时00分,地点(地址)为: 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楼315开标室(海口市海甸岛五西路28号)。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22年07月3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线下银行转账支付、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区块链电子保函支付。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他说明
6.1、投标人必须在海南省市场主体管理系统(http://zw.hainan.gov.cn/G2)中注册并备案通过,然后登陆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
6.2、非电子标(标书后缀名不是.GZBS):必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qysysc/index.jhtml下载专区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标书加密压缩);
6.3、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网上上传电子投标书——上传PDF加密压缩的rar格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口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海南国泰和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口市世纪广场路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甸街道人民大道33号振信大厦南楼502室
联系人:何工 联系人:周工
电话:0898-36363667 电话:0898-66288229
2022年 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