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类型:其他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卷烟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20220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卷烟纸)采购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2024年烟用材料(卷烟纸)采购项目。
2.2 招标内容:
标段 |
材料名称 |
单位 |
数量 |
拟中标人数量 |
中标比例 |
1 |
“长白山(硬红)”卷烟纸 |
kg |
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硬红年卷烟产量为12万箱-13万箱) |
2 |
60% 40% |
2 |
“长白山(桂花)”卷烟纸 |
kg |
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桂花年卷烟产量为0.8万箱-1万箱) |
1 |
100% |
注:①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允许兼投兼中;
②包括但不局限于:产品设计,产品生产或采购、运输及交货、技术资料提交、现场试验、验收、质量保证期缺陷责任的弥补等售后服务。
2.3 交货地点:吉林省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099号,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2.4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招标人有权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
2.5 供货数量:“长白山(硬红)”卷烟纸: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硬红年卷烟产量为12万箱-13万箱);“长白山(桂花)”卷烟纸:根据实际产量确定(预计桂花年卷烟产量为0.8万箱-1万箱)。
2.6 交货期:每批订单下达后25日内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订单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以及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三、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是招标产品的生产制造企业;
3.2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且投标文件内附复印件,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3 投标人2019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所投货物没有被烟草行业通报产品质量问题(且正处于整改期内),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须提供承诺书;
3.4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7 投标人2019年1月1日至今在“信用”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 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招标人不良行为供应商库,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3.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投标单位将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 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因疫情原因本项目采取网络获取方式。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11日至2022年07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将获取文件资料及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115596626@qq.com邮箱,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资料收到确认。获取文件须发送与以下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鲜章)PDF版,所有资料扫描到一个PDF: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原件;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原件;
(5)“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官网截图(截图内容须包括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变更信息);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获取资料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获取资料齐全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招标文件签收单”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原件同等大小资料的彩色扫描件PDF版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获取文件成功。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800元,二标段:300元(以代理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支付),过期不售,售出不退。
4.3 招标样品标样由招标人提供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招标样品标样后,根据获取招标文件情况,给各潜在投标人提供样品标样。
4.4 在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如因疫情原因可以不到开标现场;也可以授权给当地人员(现场携带授权书)。如授权当地人员或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须单独出具默认认可所有开标环节及结果的承诺书。
4.5 在疫情防控期间,若原件无法到达现场,须同时单独提供:①原件同等大小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②以原件彩色电子版扫描形式单独提供U盘一份,并按招标文件封套要求进行密封,招标文件要求的原件必须在标书内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年 08 月 01 日 09 时 00分,递交地点为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2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当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烟草专卖局政府网站》上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天池路795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33-2812763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A座905室
联 系 人:王洪久
电 话:0431-80514212
邮 箱:11559662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