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顺昌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寄宿或寄午制)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顺昌县教育局 | ||
行政区域 | 顺昌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11日 10:02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5日 09:00 | ||
预算金额 | ¥60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叶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9-7838188 | ||
采购单位 | 顺昌县教育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顺昌县南北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纪老师0599-783073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叶女士 0599-7838188、13656966158 | ||
附件: | |||
附件1 | 二招招标公告.pdf |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昌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昌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寄宿或寄午制)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昌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寄宿或寄午制)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FJHS-202207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9-7838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顺昌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顺昌县南北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纪老师0599-7830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女士 0599-7838188、1365696615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南平市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顺昌县教育局 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
1、项目名称:顺昌县中小学、公办幼儿园(寄宿或寄午制)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二次招标)(招标编号:FJHS-2022070-1)
2、招标项目内容:
合同包 | 标的名称 | 服务期限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预算价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餐饮服务 | 3年 | 学校采购的食品物资主要包括淀粉类(米、面)、蔬菜类、调料类、食用油类、水产品类、肉类、禽蛋类、豆制品类、干货类、糕点类、水果类等所需主副食品。(具体详见采购清单) | 600万元 | 60000 |
3、招标文件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 11 日至2022年7月 15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30分,下午 14时 30 分至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顺昌县双溪中山中路2号二楼)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方代表均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投标方代表不是法人代表的,投标人代表须随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未报名或未按要求报名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评标标准和办法: 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人。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服务的,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招投标活动应具备条件的境内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②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
②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③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⑥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投标人近三年来内完成或正在履行中的中小学、幼儿园组织的食材物资配送项目的同类业绩,需提供该业绩项目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财务票据以及能够证明该业绩项目已经采购人验收合格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缺一不可,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属于无效业绩。
(4)投标人信誉承诺。根据最高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的单位(含联合体)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均不是县级以上人民法院公告的“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如果是“失信被执行人”(老赖)将被取消投标人资格或中标人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本次招标服务的经营范围;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法律和规章条例,承认和履行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7月 25 日上午 9时 0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三楼开标室);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当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
6.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此次合同包对应的投标保证金为 陆万元整,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注明“项目名称(可简写)”字样,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1406041829022063535,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顺昌县支行,账户名称:顺昌县教育局。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下午17:00前到达指定帐户,否则视为放弃。
8、开标时间:2022年7月 25 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整。
9、开标地点: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三楼开标室)。(本项目原则上不允许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低风险区域所在地区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需持绿色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入场;本县的投标人员到开标现场参与开标会、递交相关材料原件等的需持绿色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方可入场。)
10、本次招标公告在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顺昌县教育局
地址:顺昌县南北街
联系电话:0599-7830731
联系人:纪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顺昌县中山中路2号二楼
联系电话:0599-7838188 13656966158
项目联系人: 叶女士
二、开标时间:2022年07月25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