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同心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项目区配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同心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 18:3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8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7月28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预算金额 | ¥501.97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满轲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195196895 | ||
采购单位 | 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53-802247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8195196895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WZ)001089
项目编号:NXHH-CG2022-004
项目名称:同心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项目区配置设施设备采购(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元):5019700.00
最高限价(如有):50197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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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心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项目区配置设施设备采购(重新招标)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1、240L垃圾收集桶(2007个) 2、120L垃圾收集桶(24个) 3、40L四分类垃圾收集桶(200个) 4、90L两分类垃圾收集桶(100个) 5、3m³碳钢垃圾箱(29个) 6、智能垃圾分类回收设备(5套) 7、8桶密封式垃圾收集车(5辆) 8、自装卸式垃圾收集车(5辆) 9、餐厨垃圾收集车(1辆) 10、两分类保洁车(17辆) 11、电动保洁车(30辆) 12、垃圾分类宣传教育设施(2套)。(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5019700.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5019700.00 |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规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4)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供应商如符合以上政策标准,应提供声明函,未提供者不予以认定(自然人无须提供以上声明函)。 (5)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4)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5)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4)、(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均需放入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应位置,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模糊不清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6)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网站、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7-07 08:00:00 至 2022-07-18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2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7日起至2022年07月14日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CA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在完成以上步骤后,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缴纳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3.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CA锁业务及CA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1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A座1303室。 4.投标供应商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拨打电话:4009980000进行咨询。 5.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进行网上开标,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无须到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7.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注: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因为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同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同心县新区罗山西路行政中心西侧
联系方式:0953-80224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北侧亲宁巷国贸新天地A座八层
联系方式:1819519689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文玉军
电话:0953-802247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满轲
电话:1819519689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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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6403000141004073-1]同心县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分类试点项目区配置设施设备采购(重新招标).NXZF |
代理机构 :宁夏海宏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7-0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