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先锋街道项目区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1. 招标条件
南通市通州区2022年生态河道建设工程-先锋街道项目区经南通市通州区行政审批局以通行审投审【2022】26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为区财政+街道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
2.1.2建设规模: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岸坡防护,3.0m密排桩+生态袋单面长度1.110km,清淤土方6328m3,新建涵闸1座;2、绿化措施,本工程计划植草面积8000m2等。具体种植布局如下:河坡拉坡清杂共计4.00km,部分河坡草籽护坡 8000m2,红叶石楠 500 株,桂花500株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约为138万元。
2.1.4工期要求: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发出的(发包人确认)开工报告为准。
2.2招标范围:工程包括以下内容:1、岸坡防护,3.0m密排桩+生态袋单面长度1.110km,清淤土方6328m3,新建涵闸1座;2、绿化措施,本工程计划植草面积8000m2等。具体种植布局如下:河坡拉坡清杂共计4.00km,部分河坡草籽护坡 8000m2,红叶石楠 500 株,桂花500株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补充说明等所包含全部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 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 水 利水电 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安全考核 B 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2020年1月 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投标时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投标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 年 7 月 5 日 至 202 2 年 7 月 18 日 9 : 3 0 分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标段(其中招标文件费100/标段,平台、工具使用费150元/标段),售后不退。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整。(采用招标通或电子保函方式递交,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
6.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 2 年 7 月 18 日 9 时 30 分 。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办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antong.gov.cn/)网上发布。
10. 特别提示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项目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收进场交易费用。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南通市通州区先锋街道 |
地 址: |
通州区润和大厦十楼 |
联系人: |
施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秦女士 |
电话: |
13862966900 |
电 话: |
15062737585、1599653714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