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7月04日 10:31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7月04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杜柱明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2507555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69-22819621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三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69-22507555 | ||
附件: | |||
附件1 | 用户需求书及合同.pdf | ||
附件2 |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70102).zip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441901-2022-049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价格扣除计算公式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的付款方式: 1期:支付比例60%,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本工程设计合同中所有设计项目内容的施工图及勘察报告的审查,向采购人提交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建议性审查意见等审查成果文件并提交请款报告2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施工图审查费的60%。2期:支付比例40%,实际施工图审查费以设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算完毕,中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结算款余额。
更正为: 1期:支付比例60%,1.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完成本工程设计合同中所有设计项目内容的施工图及勘察报告的审查,向采购人提交所有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建议性审查意见等审查成果文件并提交请款报告20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至暂定施工图审查费的60%。
2期:支付比例40%,2.实际施工图审查费以设计结算价为计费基数结算完毕,中标人提交请款报告后20天内,采购人一次性付清结算款余额。
3.最终结算价应按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报告)审查备案完成且项目开工后依据以经采购人最终确认的实际设计费为计费基数结合下述计算公式计取:实际设计费×6.5%×80%×中标收费系数(中标收费系数=中标报价/预算金额,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从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4、勘察报告的相关审核费用已包含在施工图审查费用中,不另行计算。
5、若最终的结算价超过采购预算金额(1538908.80元)的,则以采购预算金额(1538908.80元)作为最终结算价。
6、采购人每次支付费用前,中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税务发票。
7、付款方式为:银行转帐
(二)原招标文件的价格扣除相关要求的计算公式为: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2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更正为: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时,给予10%的价格扣除C1,即:评标价=核实价×(1-C1);监狱企业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同等价格扣除,当企业属性重复时,不重复价格扣除。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07月04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招标文件中有涉及以上内容已对应修改,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
联系方式:0769-228196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市南城区银丰路三号
联系方式:0769-225075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杜柱明
电话:0769-22507555
东莞市永佳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07月04日
鸿福西路-银龙路跨江通道工程施工图审查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70102).zip 用户需求书及合同.pdf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