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机关 武清区高村首创中小学配套设施项目 (项目编号:WQCG2022-25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清区高村首创中小学配套设施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CG2022-255
项目名称:武清区高村首创中小学配套设施项目
预算金额:969.7万元
最高限价:969.7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配送、安装及验收(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本企业(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出版物经营许可证,2021年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
2.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缴费凭证;
3.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人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经办人为受托人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7月04日到 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获取文件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按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复印件、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发送至3623283526@qq.com。 (2)邮件主题为:***项目获取招标文件信息,未按“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 (3)获取招标日期以邮件收到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25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机关
地址: 天津市武清区高村镇
联系方式:022-222297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武清区杨村镇雍阳东道12号
联系方式:022-221733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22-22173322
天津市武清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