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随县红瓦屋庄矿区建筑用花岗岩角闪岩矿勘探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随县红瓦屋庄矿区建筑用花岗岩角闪岩矿勘探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CS202207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2-06-005708号
3、项目名称:随县红瓦屋庄矿区建筑用花岗岩角闪岩矿勘探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58.29(万元)
6、最高限价:158.29(万元)
7、采购需求:
随县红瓦屋庄矿区建筑用花岗岩角闪岩矿勘探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矿产勘查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并提供职称证书、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资料。
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须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对投标人进行信用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9、2020年或2020、2021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净利润不能为负值);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至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07月04日至2022年07月0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3、方式:
1、如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2、如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委托人必须是本公司缴纳社保的员工,提供证明材料)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原件领取。 3、提交一套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所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后一并提交,提交的证件都需年审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复印件需清晰可辨、内容完整与原件一致,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及产生的有关后果。供应商有关参与人员社保证明材料需现场提供网上查询或其他证明方式。 4、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复印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供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5、现场获取。售价:0元。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07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07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依据2022-06-005708号计划备案表的要求,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就“随县红瓦屋庄矿区建筑用花岗岩角闪岩矿勘探项目”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2、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在评审时不享受上述评审优惠。
3、大中型企业与小型、微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 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4%的价格扣除。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录入)
地 址:湖北省随州市随县厉山大道
联系方式:0722-33396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随州正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头星河名都A-1栋3单元201室
联系方式:0722-32299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琳
电 话:0722-3229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