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喀喇沁旗段)
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1504000001001261001005
1.招标条件
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 (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21〕994号) 批准建设。两阶段初步设计已由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22〕53号)批复 。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以《赤峰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赤交发〔2022〕93号) 批复 。建设资金来源为 补助及地方自筹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 现招标人就本项目的 施工监理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路线总体呈东西走向,起点位于河北省承德市与赤峰市交界的喀喇沁旗小卡拉村,与河北省承德段G111线顺接,经南台子、川心店、头道洼、木匠沟门、喇嘛扎子、兴隆庄、丁家地、大西牛波罗,路线终点设置在五三地区规划的外环西路与规划二街交叉处,主线长59.271公里,其中新建55.625公里,利用既有道路3.646公里。
K431+700-K487+325新建路段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0米,桥涵设计荷载采用公路-I级;K487+325-K490+971.5利用大西牛波罗既有道路段维持原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维持原荷载等级;其他技术指标均满足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中的规定。
国道111线小卡拉(蒙冀界)至赤峰段公路工程(喀喇沁旗段)路线起点设置在承德市与赤峰市交界的小卡拉村,与承德段G111线顺接,路线走向为由西南向东北途经南台子、川心店、头道洼,起点桩号为K431+700,终点桩号为K456+166。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为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m/10.5m,路面宽度11m/9.5m。设计设置大桥1座、小桥11座。布设护栏、标线、各类警告标志和被交路减速带等。沿线设置南台子养护道班1处,南台子超限检测站1处。
2.2本工程设置 一 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1 个,招标范围: 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 。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监理标段编号 |
施工标段标段编号 |
起止桩号 |
工程规模(km/㎡) |
主要工程内容 |
XCZJ-1 |
XCZCB-1 |
K431+700-K456+166 |
24.466km |
路基、路面、桥涵、排水及防护、交叉工程、绿化、交通安全设施、房建以及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等施工监理服务。 |
XCZCB-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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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ZCB-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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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CFJ-1 |
1498.99 ㎡ |
2.3监理服务期:
本工程计划施工工期: 2022 年 08 月 1 日至 2025 年 07 月 31 日,共 1096 日历天。总监办监理服务期1826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相关事宜
3.1 投标人具有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具体资格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成员可组合满足3.1款条件,联合体各成员均应满足3.3~3.8款条件。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凡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主管部门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5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8 投标人应严格遵守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以及喀喇沁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各项制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资料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招标资料。
4.2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chifeng.gov.cn/)的“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按规定流程办理信息入库及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详见4.5)。
4.3完成信息入库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2年 7 月 4 日 1 7 时 3 0 分至2022年 7 月 1 1 日17时30分 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电子版招标资料。 投标人必须在电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进行下载操作。
4.4投标人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随时关注“ 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 ”,及时查看招标人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若未使用最新答疑、澄清或修改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上传,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信息入库及CA证书办理具体流程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7021205003440.aspx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2 年 7 月 2 5 日0 9 时 0 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日前,登录“赤峰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管理服务软件系统”将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
5.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议,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在规定时间远程解密,完成开标程序。具体操作详见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建设工程类项目全面启用“不见面”开标模式的通知--赤峰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5.4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投标人均须使用制作投标文件时所使用的CA数字证书进行投标文件解密。如投标人因CA证书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投标文件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
5.5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XCZJ-1标段投标人需提交 人民币 5 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形式: 银行保函或银行电汇(转账)或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投标保函形式。
6.评标办法
6.1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双信封形式综合评估法”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在以下网站上同时发布:
①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bulletin.cebpubservice.com/);
②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gg.nmgztb.com.cn/);
③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政务网站(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7021205003441.html
④ 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ggzy.chifeng.gov.cn/ );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监督部门
单位: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大明街10号
电话: 0476-5890698
邮政编码:024000
单位: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电话:0476-3759711
邮政编码:024400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
地址:喀喇沁旗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邮编:024400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0476-3759906
交易平台:喀喇沁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锦南大街155号(原国税局办税大厅)
电 话: 0476-3752770
招标代理:赤峰阡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赤峰市喀喇沁旗经济开发区和美路经纬印务大厦5楼
邮 编:024400
电 话: 15391056858 、17648117913
联 系人:郝小杰 齐文娜
2022年 7 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