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川县大禹街道马家店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已由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延审投发[2022]108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招标人为延川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禹街道马家店村。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位于大禹街道马家店村,主要包括以下四部分内容:
1.道路建设项目:巷道采用C25混凝土铺筑,总长548m,宽度根据地形分为2.5m、3m、 3.5m三种形式,巷道配套建设C25 混凝土矩形排水沟,沟宽40cm,深40cm,两侧墙宽15cm;入户道路采用红砖铺设,总长923m,宽2m。
2.“三园”建设项目:安装木栅栏1619. 4m, 高50-80cm, .花园总面积466. 05 ㎡,修建砖砌花栏墙共5处,总长150m,墙宽24cm,高50cm。
3.人居环境项目:新建M7.5浆砌块片石挡土墙,长35m,宽1.3m,高4.5m,挡土墙顶采用青砖墙围挡,长35m,高1. 5m,宽24cm;新建砖砌围墙,长14m,高2. 2m,宽24cm;干砌片石墙砌筑,总长87m,宽40cm,高90cm;路边采用人工削坡及土方回填进行治理,共226. 02㎡。
4.生活污水处理项目:污水主管道采用DN-200波纹管,管长185m;入户管道采用DN-160波纹管,管长425m,修建砖砌检查井12座,安装25m3容量的玻璃钢材质化粪池1座;散户院内安装2m3容量的污水收集桶41个,每户设塑料U-PVC110管5m;修建砖砌污水收集口53个。
2.3概算投资:145.19万元。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需提供近1年内社保缴纳证明(提供证明材料)。
3.2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在“陕西建设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不得列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执行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须提供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企业法人、项目经理)。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标申请。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2年7月1日至2022 年7月5日持CA锁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报名。
5.2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下载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 年7月21日9时00分,网址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纸质版递交地址为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5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次招标采取线上不见面开标的方式进行。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电力招标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川县乡村振兴局
联系人:刘慧
电话:13409111998
招标代理机构: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博
电话:18609115767
监督部门:延川县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