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受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440515-2022-01050
采购项目编号:HJZBDL-FW-2022062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海洋服务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1.0000(项) 详见第二章 否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2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联合体投标的,双方均需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相关规定。对中小微企业投标的支持【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本项无需提供,以评审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实时查询的信用记录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需具备以下资质:①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乙级或以上资质;②测绘乙级或以上资质(专业类别需包含海洋测绘)。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多于2家。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以海洋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为牵头单位,须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及各方责任,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方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
5)已成功办理投标登记的供应商。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供应商应从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282103523061.html
售价:免费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启时间: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自响应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响应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个日历日)
地点:详见磋商公告及其变更公告(如有)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282103523062.html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泰安路一横
联系方式:0754-858866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龙华街道324国道富达毛衫厂大院韩江建设大楼
联系方式:0754-898261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
电话:0754-89826137
4.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云平台联系方式:400-183-2999
数字证书CA技术服务热线:400-887-6133
采购代理机构: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汕头市韩江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