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AMD高性能计算集群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其他计算机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南京大学 | ||
行政区域 | 江苏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28日 14:00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6月2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6月28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杨、姜工、鲁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83248600、83249926、83249927 | ||
采购单位 | 南京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025-89688969 | ||
代理机构名称 |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杨、姜工、鲁工,025-83248600、83249926、83249927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H2022020115/JTCC-2211AW2028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京大学AMD高性能计算集群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6月2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第6页中 “第13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5%的履约保证金。)”,现更正为“第13条 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交10%的履约保证金。)”。
2、招标文件第22页中 “第五条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但乙方应提前将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南京大学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设备正常运行三个月后无息退还。))”,现更正为“第五条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但乙方应提前将合同金额的10%作为履约保证金提交至南京大学指定账户,履约保证金于设备验收合格一年后无息退还。)”。
更正日期:2022年06月2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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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京大学
地址: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025-896889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7楼
联系方式:李杨、姜工、鲁工,025-83248600、83249926、83249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杨、姜工、鲁工
电 话: 025-83248600、83249926、83249927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