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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五局芦溪河项目化工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2-06-27    
核心提示: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168一、招标条件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168

一、招标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污水处理二厂2022年化学药剂物资,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本次招标文件中所采购的药剂均配备给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招标后由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以下简称“芦溪河二厂”):总设计建设规模为6万m³/d,采用全地埋式设计,污水生化处理采用多段多级AO工艺,二沉池采用矩形周进周出沉淀池。为满足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污水处理二厂运营工作的正常开展,现进行化学药剂物资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芦溪河二厂调试运营期(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所需化学药剂。

3、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交货日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聚氯化铝

(PAC)

液体

132.000

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

 

2

聚氯化铝

(PAC)

固体

40.150

 

3

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固体

10.000

 

4

阴离子聚丙烯酰胺(PAM-)

固体

36.500

 

5

次氯酸钠

(NaClO)

液体

730.000

 

6

乙酸钠

(NaAc)

液体

108.000

 

备注:①以上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采购物资实际供货数量比采购数量增减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供货周期为2022年8月1日-2023年7月3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根据招标人需用计划分批供货,每批次在投标人接收招标人发出的当批次需用计划后的3日内完成现场交货。

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芦溪河污水处理二厂。

6、质量要求:投标人所投标的物必须满足相关质量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聚氯化铝(PAC)液体要求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6.0%,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小于0.4%,盐基度:30%~95%,其他参数满足《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 GB/T 22627-2014》标准;

(2)聚氯化铝(PAC)固体要求氧化铝(Al2O3)的质量分数≥28%,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小于0.4%,盐基度:30%~95%,其他参数满足《水处理剂 聚氯化铝 GB/T 22627-2014》标准。

(3)阳离子聚丙烯酰胺(PAM+)满足固含量>88%;分子量>800万;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2.0%;离子度>40;25kg/包,其余参数满足《水处理剂 阳离子型聚丙烯酰胺的技术条件和试验方法》(GB/T31246-2014)及《水处理剂 聚丙烯酰胺》(GB17514-2008)标准。

(4)阴离子聚丙烯酰胺(PAM-)满足固含量大于90%;分子量>1200万,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3%,水解度>25;25kg/包,其他参数满足《水处理剂 阴离子和非离子型聚丙烯酰胺 GB 17514-2017》标准。

(5)次氯酸钠(NaClO)满足有效氯(以Cl计)>10%,其他参数满足《次氯酸钠 GB 19106-2013》标准。

(6)乙酸钠(NaAc)满足乙酸钠含量>25%,COD值≥195mg/g,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0.01%,总磷≤0.5mg/L,总氮≤15mg/L,氨氮≤10mg/L,氯化物(按氯化钠计)≤0.4%,硫酸盐(按硫酸钠计)≤0.1%,冷冻结晶实验(25%溶液)在-10℃冰柜中24小时不得有结晶物出现,色度≤8,其余参数满足《污水处理用碳源液体乙酸钠 T/CSTE 0008-2020》标准。

7、质量保证期:固体药剂:12个月;液体药剂:6个月;其余特殊要求的药剂按供货要求执行。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或药剂质量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承诺免费更换药剂。

8、货物的包装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受到损坏。

(3)投标人需按照甲方要求对药品包装物(桶、袋等)进行定期回收并合法合规处置。

(4)固体药剂采用25kg、50kg每袋包装供货(乙酸钠必须有防渗内袋)或其他甲方指定包装方式供货。液体药剂采用25kg小桶、吨桶或其他甲方指定包装方式供货。

(5)对于液体药品,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的储药罐(25kg小桶或吨桶),储药罐损坏或不再使用的,投标人需及时替换和回收。

9、货物的运输

(1)投标人负责药剂的运输,药剂的运输机构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药剂运输资质,药剂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伤、损坏均由投标人负责。

(2)投标人根据现场情况自行选择安全合理的运输线路及运输车辆类型,运输车辆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3)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任何泄露以及由此导致的环境、安全等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在运输过程投标人必须遵守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若因违反交通法律法规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其他:暂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认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文件或合作协议,并在竞标响应文件中提供生产商出具的质量保证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项目的供货业绩(或注明类别),在近 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附合同扫描件和中标通知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投标药剂生产企业的同类药剂供货业绩,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4、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报价人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报价人不得被列入黑名单、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3年无因报价人违约或不当履约引起的纠纷。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9、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07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2、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招标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标书: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3、招标文件费:本次招标文件无标书费;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为贰万元整(¥20000.00元),招标人须在2022年07月19日10:00前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完成(仅接受对公转账),保证金收款信息为虚拟账号,投标响应人可通过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名投标-获取文件处获取保证金缴纳账号,每个账号均不同,具体操作流程在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进行。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投标人在线进行操作。投标人须提前办理电子钥匙用于在线投标,请登陆集采平台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了解集采平台操作和电子钥匙办理的具体事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投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投标失败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目前,集采平台手机扫码加解密功能已上线,手机扫描CA认证只需投标人在手机端自行下载中招易采APP(注:商城搜“中招易采”或集采平台首页扫“中招易采”二维码即可下载),即办即用,无需邮寄实体密钥。当前运行期间,手机扫描CA认证和实体电子钥匙并行使用,已经办理的实体电子钥匙在有效期内可以继续使用)。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62740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56032365

(2)各投标人须登陆集采平台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中标人须在合同签订前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原件一份(可邮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5楼经营管理部胡佳富(收),电话:13881959492。

(4)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投标人将无法进行后续投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5)投标截止时间后,各投标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2、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投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投标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1、当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照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满足5家。

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投标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和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江源大厦B900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王世宇  席杨  胡佳富(项目使用人)

电    话:028-84475188  028-86532021  13881959492

物资使用单位:中电建(四川)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龙泉驿区芦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PPP项目污水处理二厂

九、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电    话: 028-84475188 

电子邮箱:21648643@qq.com

十、纪检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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