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峰镇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招标项目名称)已由平和县行政审批局以平和县行政审批局关于九峰镇城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二期)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平行审投资[2022]3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和县九峰镇,建设资金来源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平和县九峰镇,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九峰镇城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预算审核价 25453600.56元(含暂列金100万元整);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铺设污水管网长8122米,主要建设路面、污水、软基、围堰等配套设施工程。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编制说明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市政工程的施工: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可承担中小型规模,排水管道工程:管径0.8~1.5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即本工程的预算审核价为 25453600.56元(含暂列金100万元整)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和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如职称人员平台无公示则无需提供职称人员截图);②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黑名单”及“欠薪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法院裁判文书(提供截图)和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8日 08:00:00至2022年7月19日 17:00:00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招标文件制作软件(最新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7.00%≤K<11.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7月19日 16: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或年度保证金等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应按规定全部使用电子保函)。。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7月2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s://www.zzgcjyzx.com/Front/)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和县九峰镇
地址:平和县九峰镇,邮编:363711
电子邮箱:/
电话:18150242528,传真:/
联系人: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倾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qlc5212789@163.com
电话:13960147696,传真:/
联系人:小李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s://www.zzgcjyzx.com/Front/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平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漳州市平和县小溪镇
联系电话:0596-555625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平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平和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平和县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555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