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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2-06-24    
核心提示: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

1、项目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建设项目;

2、项目内容: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3、采购预算: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686734.03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验收、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响应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报价超过最高限价或仅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报价的响应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4、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5、项目工期:在接到采购人进场通知30个日历日内必须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

6、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合格供应商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提供法人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分支机构公章)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2、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供应商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1.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1.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报价资格。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2年06月24日至2022年06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工作时间)。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直接报名购买

3.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磋商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一份;

3.4、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4、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报价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2:30-3:00(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2年07月11日下午3:0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5、请各供应商的法人或授权代表务必到场参与磋商。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人联系人:赵女士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876460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金平区东厦路1号世纪海岸雅园6栋1810房,1811房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采购人:汕头市龙湖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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