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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招标

   日期:2022-06-24    
核心提示: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受福州市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受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委托,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350102]MZZJ[GK]2022006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7-15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102]MZZJ[GK]2022006
      项目名称: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2022年鼓楼区教育局(区属学校)安保服务类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2791838元     

             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1467504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675040元
             投标保证金:2935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1-1 C0810-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3(年) (一)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 鼓楼区教育系统 49个单位含直属机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门卫值班、校园巡逻、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安全检查,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校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特殊情况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鼓楼区教育系统保安员需求表》。 (二)保安员及项目责人条件 1、保安员条件 (1)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保安员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要求男性,年龄18~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要求不低于165cm,矫正视力不低于1.0,心理健康,无心理疾病,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注:中标人须提供保安队员身份证、学历、保安员证、购买五险一金、常规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 每个合同包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接受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领导和管理。每日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 3、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支保安应急队伍,每支应急队伍配备6人,配备应急所需的车辆、设备、器械等。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在接到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突发情况。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要求 1、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发布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闽公综[2010]263号)(附件3)执行。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均为无烟学校根据《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保安员严禁在学校吸烟。 2、保安服务具体职责 根据采购人工作场所是学校的特殊性质,保安员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及轮休的岗位工作制度。在法定节假日,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安排保安员坚守岗位。 (1)门卫值班 1)24小时工作制,服从学校的管理及安排。每天早6:30时至18:30时实行门卫保安立岗制。 2)检查出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问清出入校园的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后准予进入和离开;校内临时工和其他务工人员凭学校颁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严禁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3)检查出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对校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入;施工车辆凭学校颁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未经学校说明的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送入校园,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学校凭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放行。 5)负责各校门周围、校门广场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校门区域出入畅通。 6)做好门卫室、校门周围及校门广场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校门区域清洁。 (2)校园巡逻 1)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部位,认真巡查校园并做好记录。 2)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处置。 3)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畅通,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4)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严格履职做好防暴反恐工作。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其他岗位保安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必要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人。 6)遇到暴力侵害等突发事件时立即报警方及报告学校,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7)建立巡更制度,对巡检工作的进行科学管理。中标人需在每个单位设置巡更点,配备所需巡更设备,对保安员的日常巡查进行监管。 (3)其他安保 1)学校大型活动及会务工作等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工作。 2)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三)保安器材装备 中标人在各单位必须按各单位执勤人数至少配备以下防卫器材: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另为每所学校配保安钢叉2套。防卫器材必须是符合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装备和器材由中标人负责配备并妥善保养维护,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产权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还必须为保安员提供执勤所需的符合公-安等部门要求的制式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保安业务能力培训 中标人要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每月集中理论学习不少于2小时,规范化执勤、消防灭火、防暴训练等不少于2小时;每年暑期中标人要分批组织所有派驻保安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每批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方案要报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备案,培训期间可邀请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安保管理干部现场巡视。培训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工作交接时间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立即与采购人对接,一周内完成所有交接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履行合同。 (六)平稳过渡 在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前,原保安公司负责鼓楼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中标人必须与原保安公司共同做好各单位保安服务中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原保安公司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如有愿意留在原学校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保安人员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中标人应予以优先录用。本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与中标人共同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 (七)保安员责任说明 保安岗位实行委托式管理,中标人派出保安员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派驻保安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学校安保执勤岗位和管理区域发生师生员工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有关费用处理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企业应缴税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安保设备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保安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之外,因采购人实际需求(新开办学校、大型活动、大型会议、临时性应急工作等)而需增加的保安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增加安保人员并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安保人员按时到岗。对临时增加的保安员费用标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每人每月保安费除以176小时为基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均无关。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要满足《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严密组织考核,严格按效付费。 实施单位负责对驻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填写服务考核表(作为每月拨付服务费的依据),考核结果与每月拨付的保安服务费挂钩(详见附件2《保安服务考核表及考核标准》) 按月考核,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考核。 2、不称职的保安人员处理办法 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无条件清退,不得再次到采购人所属49个单位服务,中标人需另行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替换。 14675040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2:
             采购包预算金额:14117598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4117598元
             投标保证金:282351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2-1 C0810-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3(年) (一)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 鼓楼区教育系统 49个单位含直属机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门卫值班、校园巡逻、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安全检查,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校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特殊情况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鼓楼区教育系统保安员需求表》。 (二)保安员及项目责人条件 1、保安员条件 (1)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保安员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要求男性,年龄18~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要求不低于165cm,矫正视力不低于1.0,心理健康,无心理疾病,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注:中标人须提供保安队员身份证、学历、保安员证、购买五险一金、常规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 每个合同包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接受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领导和管理。每日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 3、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支保安应急队伍,每支应急队伍配备6人,配备应急所需的车辆、设备、器械等。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在接到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突发情况。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要求 1、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发布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闽公综[2010]263号)(附件3)执行。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均为无烟学校根据《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保安员严禁在学校吸烟。 2、保安服务具体职责 根据采购人工作场所是学校的特殊性质,保安员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及轮休的岗位工作制度。在法定节假日,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安排保安员坚守岗位。 (1)门卫值班 1)24小时工作制,服从学校的管理及安排。每天早6:30时至18:30时实行门卫保安立岗制。 2)检查出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问清出入校园的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后准予进入和离开;校内临时工和其他务工人员凭学校颁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严禁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3)检查出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对校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入;施工车辆凭学校颁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未经学校说明的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送入校园,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学校凭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放行。 5)负责各校门周围、校门广场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校门区域出入畅通。 6)做好门卫室、校门周围及校门广场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校门区域清洁。 (2)校园巡逻 1)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部位,认真巡查校园并做好记录。 2)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处置。 3)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畅通,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4)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严格履职做好防暴反恐工作。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其他岗位保安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必要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人。 6)遇到暴力侵害等突发事件时立即报警方及报告学校,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7)建立巡更制度,对巡检工作的进行科学管理。中标人需在每个单位设置巡更点,配备所需巡更设备,对保安员的日常巡查进行监管。 (3)其他安保 1)学校大型活动及会务工作等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工作。 2)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三)保安器材装备 中标人在各单位必须按各单位执勤人数至少配备以下防卫器材: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另为每所学校配保安钢叉2套。防卫器材必须是符合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装备和器材由中标人负责配备并妥善保养维护,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产权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还必须为保安员提供执勤所需的符合公-安等部门要求的制式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保安业务能力培训 中标人要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每月集中理论学习不少于2小时,规范化执勤、消防灭火、防暴训练等不少于2小时;每年暑期中标人要分批组织所有派驻保安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每批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方案要报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备案,培训期间可邀请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安保管理干部现场巡视。培训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工作交接时间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立即与采购人对接,一周内完成所有交接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履行合同。 (六)平稳过渡 在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前,原保安公司负责鼓楼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中标人必须与原保安公司共同做好各单位保安服务中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原保安公司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如有愿意留在原学校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保安人员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中标人应予以优先录用。本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与中标人共同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 (七)保安员责任说明 保安岗位实行委托式管理,中标人派出保安员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派驻保安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学校安保执勤岗位和管理区域发生师生员工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有关费用处理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企业应缴税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安保设备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保安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之外,因采购人实际需求(新开办学校、大型活动、大型会议、临时性应急工作等)而需增加的保安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增加安保人员并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安保人员按时到岗。对临时增加的保安员费用标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每人每月保安费除以176小时为基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均无关。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要满足《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严密组织考核,严格按效付费。 实施单位负责对驻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填写服务考核表(作为每月拨付服务费的依据),考核结果与每月拨付的保安服务费挂钩(详见附件2《保安服务考核表及考核标准》) 按月考核,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考核。 2、不称职的保安人员处理办法 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无条件清退,不得再次到采购人所属49个单位服务,中标人需另行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替换。 14117598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包3:
             采购包预算金额:139992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13999200元
             投标保证金:279984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3-1 C0810-安全服务 安全服务 3(年) (一)保安服务地域范围及内容 鼓楼区教育系统 49个单位含直属机关、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及区教师进修学校的门卫值班、校园巡逻、秩序维护,消防安全、治安防范、安全检查,范围内的人员、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校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重大疫情、特殊情况警戒、看守工作及与安全工作有关的各项临时性任务等,分配方案详见附件1《鼓楼区教育系统保安员需求表》。 (二)保安员及项目责人条件 1、保安员条件 (1)符合《福建省中小学校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规定的保安员资格要求,具有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 (2)要求男性,年龄18~5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高要求不低于165cm,矫正视力不低于1.0,心理健康,无心理疾病,无不良嗜好,无传染病及精神病等重大疾病,无残疾,无纹身,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应变能力。 注:中标人须提供保安队员身份证、学历、保安员证、购买五险一金、常规体检报告等证明材料;如不能提供或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并上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 每个合同包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名项目负责人负责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三级及以上保安员/安全保护服务人员证书 (3)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的在岗人员,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所署单位为准,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在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接受采购人和中标人双重领导和管理。每日开展保安人员管理工作,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处理与安全工作的相关事务。 3、其他要求 中标人应至少配备1支保安应急队伍,每支应急队伍配备6人,配备应急所需的车辆、设备、器械等。当出现突发事件时,在接到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通知后15分钟内到达现场处置突发情况。 (三)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要求 1、保安员工作职责、执勤规范、日常管理按照福建省公-安厅发布的《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保安员管理工作暂行规定》(闽公综[2010]263号)(附件3)执行。采购人49个下属单位均为无烟学校根据《卫生健康委 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无烟学校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455号),保安员严禁在学校吸烟。 2、保安服务具体职责 根据采购人工作场所是学校的特殊性质,保安员实行弹性工作时间及轮休的岗位工作制度。在法定节假日,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的需要,安排保安员坚守岗位。 (1)门卫值班 1)24小时工作制,服从学校的管理及安排。每天早6:30时至18:30时实行门卫保安立岗制。 2)检查出入校园的校外人员,问清出入校园的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后准予进入和离开;校内临时工和其他务工人员凭学校颁发的临时出入证进入校园;严禁不法分子进入校园。 3)检查出入校园的各种车辆,对校内车辆凭通行证进入;施工车辆凭学校颁发的车辆出入证进出;未经学校说明的校外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校园。 4)检查出入校门的物资,校外物资送入校园,要认真登记检查,防止危险物品带入校园;校内物资、设备运出或搬出学校凭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明,办理登记手续,经检验无误后放行。 5)负责各校门周围、校门广场的道路交通管理及安全秩序,负责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停放管理,确保校门区域出入畅通。 6)做好门卫室、校门周围及校门广场区域的环境卫生,保持校门区域清洁。 (2)校园巡逻 1)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部位,认真巡查校园并做好记录。 2)防止各类不利于校园治安秩序特别是盗窃、火灾、打架斗殴等事故和危害校园稳定事件的发生,一经发现立即报告处置。 3)维护校园道路交通畅通,引导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有序停放。 4)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严格履职做好防暴反恐工作。 5)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联系其他岗位保安员到现场查看、处置,必要时立即报告学校保卫部门负责人。 6)遇到暴力侵害等突发事件时立即报警方及报告学校,必要时采取正当防卫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协助保护现场和证据。 7)建立巡更制度,对巡检工作的进行科学管理。中标人需在每个单位设置巡更点,配备所需巡更设备,对保安员的日常巡查进行监管。 (3)其他安保 1)学校大型活动及会务工作等安全保障;临时性的应急工作。 2)校园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协助处理,突发灾害性事故的应急处置等。 (三)保安器材装备 中标人在各单位必须按各单位执勤人数至少配备以下防卫器材:防暴头盔(1顶/人)、防护盾牌(1副/人)、防刺背心(1套/人)、防割手套(1副/人)、橡胶警棍(1支/人)、强光电筒(1支/人)、自卫喷雾剂(1支/人)。另为每所学校配保安钢叉2套。防卫器材必须是符合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以上装备和器材由中标人负责配备并妥善保养维护,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产权归中标人所有。中标人还必须为保安员提供执勤所需的符合公-安等部门要求的制式服装,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四)保安业务能力培训 中标人要加强对保安队员的法纪教育和业务学习训练,每月集中理论学习不少于2小时,规范化执勤、消防灭火、防暴训练等不少于2小时;每年暑期中标人要分批组织所有派驻保安员进行业务集中培训,每批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培训方案要报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备案,培训期间可邀请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安保管理干部现场巡视。培训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五)工作交接时间 中标人必须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立即与采购人对接,一周内完成所有交接准备工作,确保按期履行合同。 (六)平稳过渡 在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前,原保安公司负责鼓楼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幼儿园专职保安服务。中标人必须与原保安公司共同做好各单位保安服务中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原保安公司所聘用的保安人员,如有愿意留在原学校继续从事保安工作的,在符合本项目规定的保安人员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中标人应予以优先录用。本采购项目实施单位应与中标人共同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各项目平稳过渡的交接工作。 (七)保安员责任说明 保安岗位实行委托式管理,中标人派出保安员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不存在劳动或雇佣关系,中标人应按照规定办理保安员的劳动及社保关系。若因中标人管理不善或派驻保安工作不力等原因导致学校安保执勤岗位和管理区域发生师生员工死亡等安全责任事故,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八)有关费用处理 1、投标报价采用总价合同,投标人的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保安人员的基本工资、福利、五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一金、人身意外保险、企业应缴税费、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奖金和各种津贴、补贴以及工作服装费、各项岗位培训费、安保设备费、管理费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保安服务所涉及到的一切费用。 2、在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之外,因采购人实际需求(新开办学校、大型活动、大型会议、临时性应急工作等)而需增加的保安人员,中标人须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增加安保人员并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2日内,保证所增加的安保人员按时到岗。对临时增加的保安员费用标准: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每人每月保安费除以176小时为基数,按照实际情况进行结算。 3、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采购人及实施单位均无关。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必须要满足《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价格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九)服务质量考核要求 1、严密组织考核,严格按效付费。 实施单位负责对驻点保安人员进行日常考核,填写服务考核表(作为每月拨付服务费的依据),考核结果与每月拨付的保安服务费挂钩(详见附件2《保安服务考核表及考核标准》) 按月考核,每月最后一个日历日考核。 2、不称职的保安人员处理办法 不称职的保安人员无条件清退,不得再次到采购人所属49个单位服务,中标人需另行配备合格的保安人员替换。 13999200
             合同履行期限: 3年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包2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包3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须满足下述①-③任一条款的规定,并提供相应材料:①投标人须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工程)》(格式详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视为中小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满足《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文件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按前述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投标无效。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包1
         (1)明细:其他资格要求1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采购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包2
         (1)明细:其他资格要求1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采购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包3
         (1)明细:其他资格要求1    描述: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提供证书扫描件。
         (2)明细:资格承诺函    描述: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说明:1.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删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 采购人有 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节能产品,不适用。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06-24 10:102022-07-09 23:59:5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 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免费申请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 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操作),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方式:在线获 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7-15 09: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环球广场B座13层(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鼓楼区教育局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津泰路148号
         联系方式:0591-876779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区13层
        联系方式:0591-87677863-8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游秀敏 、郑欣、俞立燊
        电   话:0591-87677863-803
        网址: 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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