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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招标

   日期:2022-06-23    
核心提示: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TF(GK)2022ZF18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进口医用耗材服务商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34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呼吸科一次性使用冷冻探针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心内科血管内造影导管等耗材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95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管内造影导管、一次性使用造影导管、血管鞘组、导丝、耐高压乳突球囊扩张导管、一次性使用指引导管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心外科心脏瓣膜成形环等耗材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2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脏瓣膜成形环、瓣膜成形环、心包生物瓣膜等,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四
 
  标项名称:胰腺外科可吸收结扎夹与可重复使用单发施夹钳服务商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具体采购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4,2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1)投标人在“信用”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其他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明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22日至2022年06月29日,每天上午00:00至14:00,下午14: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线上获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售价(元):2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9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人民路38号新宏信大厦7楼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标一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上述预算金额均为一年预算金额。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发售时间登陆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天池路91号自治区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0991-8562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同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北路宏运大厦17楼G座
 
  联系方式:0991-4832223转80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贾鹏
 
  电 话:0991-4832223转8015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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