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新景家苑四号楼公寓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新景家苑四号楼公寓项目项目,经批准同意建设,建设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代理机构为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1、本工程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新景家苑四号楼公寓项目。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 、安装等工作内容,具体详见本工程招标文件所附工程量清单及设计施工图纸。计划工期250日历天。
2、本次招标工程的概算总造价约923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一)投标人:
3.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力保障;
3.2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及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有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能体现职务信息;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三) 其他:
3.6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7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4.招投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详见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221202002355 ) 。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 潜在投标人登录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221202002355 )上选择“注册用户登录”后点击“投标单位登录”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后,点击“招标文件下载”,选择本项目相应标段点击“下载”,按照相关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免费下载,下载招标文件时根据系统提示,先点击“网上支付”(无需支付),再点击“下载招标文件”即可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招标文件下载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投标单位操作手册》。投标人注册申请和CA锁使用操作的详细说明请下载和查阅《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申报(会员)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月13日09时30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投标文件通过CA锁登录长兴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通过网上投标模块上传。
6.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为避免网络影响,请各投标单位使用IE11及以上浏览器。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画溪街道南石桥村
联系人:邱主任
电话:13868270987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丽湖中央大厦1502室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72-6670516
2022年0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