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启慧路北延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启慧路北延新建工程(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业主单位: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启慧路北延新建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工程地点:位于海安市境内。 2.1.2工程规模:海安市启慧路北延新建工程总投资1200万元,长约350m宽24m,道路横断面采用:5.0m人行道+4.5非机动车道+3.5机动车道+3.5m机动车道+4.5m非机动车道+3.0m人行道。 2.1.3合同估算价: 1031.00 万元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07月05日,计划竣工时间:2022年12月02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2.1.5质量要求:符合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 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括土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无 ; (2)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4)2022年03月01日以来,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暂停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资格3个月(时限:2022年5月15日起至2022年8月14日)。 (5)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构截图; (6)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7)根据省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的规定,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施工项目经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网上备案标准及有关管理要求的通知》的通知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的要求,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经理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备案)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 (8)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1.请投标企业在南通建筑市场监管网(http://www.ntjzsc.com/)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操作流程如下:1在“建筑处相关申报”最下面一栏里面点击(年度)信用手册申请(新)。2.点击新增申请,完善企业信息,尤其是需要填写驻通联系人、手机及地址。3、点击附件上传,上传单位营业执照等,主要是建造师的注册证书和B证也需要上传。4.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QQ联系市建设局审核。5.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6.请所有企业及时完成上述操作。 请投标企业自行扫描封面二维码并提供《信用手册》原件截图或照片,仅提供《信用手册》封面的投标人,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06月18日 至 2022 年06月29日 ;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 年06月29日10时00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20.50 万元;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投标人中标后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复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同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和提供壹套投标文件的清单大师造价软件支持的全套电子文件,用普通光盘或 U 盘刻录送至招标代理单位。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飞翔:15240580971、0513-8181959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崔尧 电话:0513-69889981 招标代理机构:海安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海安市高新区镇南路399号) 联系人:谭勇 电话:0513-81819573,151513057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