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长江东路世纪大桥改造工程(东湖路至迎宾大道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安市长江东路世纪大桥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世纪大桥改造工程(东湖路至迎宾大道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海安市长江东路世纪大桥(东湖路至迎宾大道段)。
2.1.2建设规模:世纪大桥改造项目,西起东湖路,东至迎宾大道,全长约1.2公里,跨径为13+21*3+13m,桥面宽48.85米,沿线与现状小区、商业街、绿地等顺接,与东湖路、文萃路、迎宾大道、老S202均为平面交叉。同时,对老S202进行改造,改造长度约为383m。
2.1.3合同估算价:7000万元。
2.1.4工期:26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2022年7月15日到2023年3月31日;其中节点工期要求:通信管道排管(含各类顶管)确保在2022年8月15日前完成,下部结构确保在2022年9月30日前全部浇筑完成,板梁安装确保在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上部结构(防撞栏杆和混凝土桥面铺装)确保在 2022 年 11月30日前完成,确保在2022年12月25日前车行道(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具备通车条件,确保在2023年3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符合规定的合格标准。
2.1.6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老桥拆除新建、道路、排水、强弱电排管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请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下同)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备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若为联合体投标,应满足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方(非牵头人)必须为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鼓励我市建筑企业参与长江路、黄海大道通扬河桥改造工程建设的请示》批准的企业)。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牵头人)的数量不超过 2 家。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内。
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2017年6月1日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以来,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为5000万元及以上的道路(其中必须含有一座最大跨径不少于20m的桥梁)工程的施工,并在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交(竣)工验收证明(至少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等相关证明材料或单位工程验收报告(要求有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单位公章)。
3.3.2 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3.3 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3.4 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关于公布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性事件被限制市场准入及通报批评企业和人员名单的通知》即苏清办?2021?5号文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3.5 2017年06月01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
3.3.6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根据苏建质安[2011]847号文、苏建质安[2021]31号文和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的相关规定,海安地区暂停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3个月招投标资格(时限:2022.5.15至2022.8.14)。
3.3.7投标人未被“信用”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供投标人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提供)
3.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3.3.9其他要求:a.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各地社保缴纳政策已发生变化,投标时不需提供社保缴纳查询情况,只须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的有效劳动合同,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和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若提供与事实不符的承诺,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b.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备案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备案系统,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要求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执行;c.投标人承诺书;d.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企业信用评价档案。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持有南通市城乡建设局颁发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针对本项目的《南通市建筑业企业(单项投标)信用管理手册》(以下合称为《信用手册》),且《信用手册》未处于在拟投标项目所在地暂停或停止使用状态。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注册建造师的,须将项目负责人的身份信息录入《信用手册》(因南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系统的原因,对信用手册中的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不做要求。项目负责人的执业注册信息,以注册执业证书的信息为准)。
提醒:根据市城乡建设局《南通市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南通市建筑业企业信用手册管理办法〉规定,请市各建筑业企业及时登录南通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按照《办法》要求,到(http://www.ntjzsc.com/)更新单位的信用手册,上传完成后点击上报,找当地住建局审核。(如开发区找开发区住建局,崇川区找崇川区住建局,县区找县区住建局)。审核完毕后,企业可以自行打印信用手册,无需至南通政务中心打印。因评标区无二维码设备扫描,不能直接提供二维码,投标单位需将更新后的信用信息内容,以图片形式标记上传到投标文件中。如不按要求操作,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己承担。在此期间,新老版本信用手册具有同等效力。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2年6 月18日至 2022年 7月 11 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 7月 11 日 09 时 00 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其他事项
8.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50万元,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8.2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8.4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 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软件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新点软件公司徐工:15240580971、1537176218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是本工程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联系人:金扬
电话:19952549296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长江中路122号
联系人:万丽丽
电话:1334808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