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300家小微企业计量设备检测和操作能力提升培训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300家小微企业计量设备检测和操作能力提升培训集中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到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2年7月1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Y-FWZB-20220604;
项目名称:300家小微企业计量设备检测和操作能力提升培训集中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8万元(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将被否决);
采购需求:开展300家小微企业计量设备检测和操作能力提升培训;
(1)计量设备检测。对300家小微企业在用计量设备进行检测,能现场检测的,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测,不能进行现场检测的,由任务承接单位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检测服务。同时帮助企业制定在用计量器具溯源方案,指导企业进行计量器具维护;
(2)开展计量设备操作及维护能力培训。对300家小微企业开展培训服务,包括:计量基础知识培训、计量专业检测知识培训、检定/校准等证书报告的正确使用知识培训等。通过培训,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企业计量管理水平,解决工作人员检定与较准概念混淆,周期认定不准确等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天开始至2022年12月30日结束;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行业规范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4、纳税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半年(2021年12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裁判文书网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中标后必须以公司名义签署合同,不允许以分公司名义签署;
7、其他要求:1)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将被拒绝;
8、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入后续评审。
三、获取磋商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要求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
(2)近三年(2019年、2020年、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以会计师事务所或财务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的财务审计报告,2022年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近半年(2021年12月-2022年5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5)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2磋商文件800元/本,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1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开标时间:2022年7月1日13时3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101开标二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介:政府采购网、电力招标采购网、财经报网、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参与交易活动的投标人应提前下载《吉祥码》,并按要求进行注册绑定工作。
3、投标人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持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本级)
地址:长春市南湖大路599号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1号办公楼14楼
联系人:李岩
联系电话:0431-81766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博扬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凯利中心13楼1308室
联系人:赵梓涵
联系电话:0431-80534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