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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类】电建水电十二局第二工程公司G351项目水泥稳定土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日期:2022-06-17    
核心提示: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002-220006 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水泥稳定土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002-220006

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

水泥稳定土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购人: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六月

·杭州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2002-220006

一、询比价条件

因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施工所需,我司拟采用公开询比价的方式进行水泥稳定土的采购,采购材料计划使用 工程结算款、银行承兑汇票 资金用于本次采购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请按以下要求于 2022 年 6 月29 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报价响应文件提交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

二、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位于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80km/h,路基宽度采用24.5m,全长27.98公里。我部施工范围起点桩号K81+230(山角铺隧道终点),终点桩号K94+315,共计13.08公里, 线路经过常山县大桥头乡(客弄村)、辉埠镇(达坞、宋畈、彭川、桐村、山背、大埂),在辉埠镇菱湖水库附近与开化段相接。项目设计主线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25m;路基标准断面组成0.75+2.5+2×3.75+3+2×3.75+2.5+0.75。本项目路段包括道路、桥梁、隧道、S48省道互通、三衢石林服务区、涵洞、通道等多项工程。其中桥梁6座,隧道3.5座,互通1个(S48省道互通),服务区1个(三衢石林服务区),各类涵洞43座(其中盖板涵23座、圆管涵20座)。其中桥梁工程(6座)1718.55m,占本标段主线长度的13.13%,隧道工程(3.5座)2425m,占本段主线长度的18.54%,路基工程(8.94km),占本标段主线长度的68.35%。

2.2.采购范围:本次询比价采购的物资为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 指定地点所需的水稳料,包含水稳料的配合比的设计(目标、施工等配合比)、水稳料生产加工所需的原材料的采购检验、预拌、出厂检验、运输、售后服务等相关质量技术服务等。

2.3.采购明细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水泥稳定土

/

8500

 

注:(1)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合同签订采购方与中标人签订供货合同时将进一步明确供应的配合比和数量。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与合同中数量、实际工程需求可能存在差异,均以现场实际交货验收合格数量为准。

(2)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或其他等原因,导致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不得以此向采购人及合同签订买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2.4.交货期时间:2022年7月份---项目施工结束。

2.5.交货地点:国道351公路工程常山段项目部指定施工处。

2.6.质量标准或要求:

2.6.1.质量标准:供方提供的水泥稳定土必须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城镇道路路面设计规范》CJJ 169-2012及工程项目设计图纸技术规范等要求(所有标准都有可能被修订,均以最新版本为准);供方提供的水泥稳定土必须保证取芯试验通过,若取芯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直至检测合格。

2.7.质保金及质量保证期:质保金为当期结算金额的3%,质保期12个月。质保期自货物进场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质保期的约定,并不能免除供方的产品质量责任,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由供方负责。质量保证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返还供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相应顺延。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3.1.需方采取银行转账/电汇/承兑汇票/电建融信/建行“e信通”/农行“e账通”/国内信用证等多种融资产品方式向供货人支付货款,支付方式为承兑汇票(6个月)/建行“e信通”/国内信用证等多种融资产品方式支付付款比例不超过合同总额的40%,需方不承担承兑贴息费用、信用证等费用。

3.2.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验收合格双方签字确认后按月办理结算,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为一个结算周期。

3.3.当月的材料款,办理结算签认后,供方在下月10日前向需方开具符合规定且满足需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方收到发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支付当期材料结算款的 97%,其中剩余的3%留为质量保证金。

四、验收及检验

4.1.验收方式:为全面检查,计量方式为过磅计量的方式,由供需双方指定联系人共同检验。货物到达需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供方应提供发货清单、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双方按供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验收数量以在买方过磅数量为准。如果在验收过程中买卖双方对验收数量有异议,可找双方都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复磅,交货重量偏差不超过3‰的,按在买方过磅数量计量;交货重量偏差超过3‰的,按实际复磅重量结算,双方必须积极配合,复磅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供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指定联系人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若有异议,需当即提出,双方应对其进行书面记载,并另行协商处理。双方在处理异议的同时,供方必须保证所供货物在质量和数量方面能满足需方工程的正常施工。

4.2检验方式:以现场取芯试验的结果为准,必须满足标准和设计质量要求才能投入使用。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报价人具备以下条件,若未达到资质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

5.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中有建材材料销售项。

5.2.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19-2022年内的水泥稳定土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万元以上(报价响应文件中需提供注明总金额的合同扫描件,如合同不能显示总金额或数量,须提供该项合同总金额50万元以上的其他文件资料);

5.3.水稳料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原则上不得超过50公里。

5.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本次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六、其他事项

6.1.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环城北路141号永通信息广场

联系人:梁忠民0571-86829087

       吴  三139 6561 7330

采购监督

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571-86829047

 

 

 

 

 

 

 

 

 

 

 

 

 

 

 水利水电第十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二工程公司

  (电子签章)

2022年06月17日

 

 

bid.power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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