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BTJY12GCGK2022125)已经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2022】13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十二师五一新区、西山新区10千伏电力土建及配套设施提升工程(一期)EPC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5180.03万元;本次招标额为13134.45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十二师五一农场、104团
3.工程规模:1.安屯街(初心路-RongBian东路)新建16孔电力排管3518米;2.创新路(五一路-北疆路)新建12孔电力排管865米;3.创业路(五一路-北疆路)新建12孔电力排管858米;4.泰安街(安屯街-振华街)新建16孔电力排管1083米;5.安邦街(长兴路-奋进路)新建16孔电力排管1821米;6.光明路(乌昌北路-振华街)新建16孔电力排管2471米;7.RongBian中路(兴华路-迎宾大道)新建12孔电力排管1490米;8.安边街(奋进路-学院路)新建16孔电力排管1658米;9.安邦街(安康路-民主路)新建16孔电力排管615米;10.光明路(安邦街-安边街)新建16孔电力排管300米;11.为民路(安泰街-安屯街)新建16孔电力排管656米;12.民主路(振华街-安屯街)新建16孔电力排管1009米,新建电力廊道120米;13.科建路(苜蓿沟北路-规划路)新建16孔电力排管2717米。(此规模为初定,具体以实际设计为准)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1、设计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编制、设计服务、预算的编制、工程测量、新建电力排管沿线物探、地质勘察等相关工作(2)解决与本工程设计相关的设计服务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配合招标人解决现场设计遗留问题。(3)按设计规范出具相关图纸及勘察报告等,按照招标人与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修改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并通过有关部门或审查机构的审查及备案。(4)提供该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设计服务工作。
2、施工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工程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2)调试、试运行、资料归档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3)施工范围以经发包人最终书面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为准;(4)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设施施工及地下建筑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的施工(5)本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及配套使用。
3、采购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与工程项目所涉及(该项目施工图载明的)的所有建筑材料、各类设施设备的采购、物流运输、装卸与吊装、相关实验、安装调试工作、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4、总承包管理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地质勘察、沿线物探、工程测量、设计、设备采购、土建及安装施工、调试试验及检查、性能试验、设备系统的综合调试运行、考核验收、技术和售后服务、完成竣工验收及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备案、消防、环保、安全等所涉及到的专项验收等),负责安全评估、各类检查、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履行对供应商的质量、安全、资料等总包管理义务、配合并协助组织各参建单位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对本项目进行各项检查、稽查、督查或审计等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3.1.1设计资质要求: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具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含)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资质; 3.1.2建筑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区外企业若中标应按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3.2.1、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2.2、施工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不接受临时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项目负责人。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时间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3.2投标人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时间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日期为准,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指2018年至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附联合体投标协议。 3.5.2申请人如是联合体单位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
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 3.6、信誉要求: 3.6.1、近三年在建筑市场无不良记录,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人及单位需提供公诉纪录,未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并造成集体上访事件,未列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黑名单。3.6.2投标人如在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6.3投标人如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7、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投标人在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经理不在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内; 3.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请在招标文件领取处下载查阅。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0:00:00至2022年06月23日 19:30:00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0:45: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BTTF格式)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指定位置上传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07月14日 10:45:00
2.开标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十二师分中心远程不见面开标大厅,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开标程,请投标人在截止时间前1个小时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不见面开标程序
八、其他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
(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