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拟对校园广播系统、线路及设备等进行修复,欢迎符合招标要求、有履约能力的单位前来 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南京传媒学院校园广播系统修复工程
(二) 项目地点: 南京市江宁区弘景大道 3666号
(三)项目内容:南京传媒学院校园主干道、学生公寓外部、活动中心外部等广播线路的铺设、修复;广播系统部分设备的检修更换等(具体以清单为准)。
(四) 项目工期: 下发中标通知书后 5日内进场, 30天内完成工程。
(五)付款方式:
第一阶段:工程施工所需的设备和电缆主材进场,发标方验收符合要求后,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价的 30%作为进度款。
第二阶段:工程施工完成,发标方验收合格后,发标方向中标方支付至合同价的 95%。
第三阶段:剩余合同价的 5%作为质保金,验收通过壹年后,付清余款(不计息)。
特别说明,本项目前期已完成现场勘查工作,中标方需向勘查单位支付相关勘查费用。
二、投标须知
(一)报名须知
1. 报名与资格预审时间: 2022年 6月20日上午9:00-10:30,逾期不接受报名。
2. 报名地点:南京传媒学院(江宁区弘景大道 3666号)行政楼109办公室。
3. 报名费用:人民币贰佰圆整( ¥200元),无论中标与否,均不退。报名可采取汇款方式(汇款以公对公形式,请注明“校园广播修复报名费+公司名”,必须与报名公司名称相符,投标单位于查看现场当天携带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113)开具收据。
4.资格预审:符合以下要求并提供相关文件(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专业音响工程设计施工承包资质等行业内相关标准资质。提供营业执照、本项目相关专业资质证书。
(2)本次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需为公司缴纳社保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书、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除加盖公司公章外,必须要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需载明授权权限及代理人联系方式,并提供三个月内企业为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 提供贰份或以上自 2019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广播或音响安装、修复合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
(4)提供委派人员的音响专业相关资质文件。
(5) 投标单位必须信誉良好,提供 “连续三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及农民工纠纷承诺书”。
(6) 依法纳税,合法经营,提供 “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行政单位行政处罚或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承诺书”。
(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 根据防疫要求,无南京市外行程史的投标报名人员进校需持有 72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苏康码绿码、无南京市外行程史等相关证明材料。有南京市外行程史且不带*的投标报名人员进校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苏康码绿码、行程史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现场勘查与答疑:
1.勘查时间:2022年 6月20日10:30。
2.集合地点:南京传媒学院行政楼大厅集合。统一现场勘察、答疑并领取相关资料,投标单位必须查看现场及领取相关资料,否则视为废标。
(三)标书送达
1. 送达时间: 2022年6月27 日 9:00-11:00,逾期送达的标书将被拒绝。
2.送达地点:南京传媒学院 (江宁区弘景大道 3666号) 行政楼 109办公室。
三、投标及评标要求:
1.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投标文件六份,纸质版正本一份,副本四份,电子版一份(请用 PDF格式保存于U盘)。纸质版应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亲笔签署,装订成册,注意密封(不密封的,视为废标)。
2.投标保证金伍仟元(5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应在递交标书之前交纳,汇款时备注“校园广播修复 保证金 +公司名” 。请携带保证金汇款凭证至财务处(行政楼 113)开具收据, 保证金不计息。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 7日内退还。如中标单位中标后不履行本招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中标单位中标后需缴纳施工保证金人民币伍 万圆整( ¥50000元) ,其中 5000元由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施工保证金,剩余45000元由中标单位另行缴纳。
3.请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综合单价分项报价,工程量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固定,不做任何调增。报价如有缺项,视为废标。
4.合理低价确定中标单位。
四、标书内容
1. 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等相关证书;
2.投标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总价分项及综合单价报价;
4.服务内容及承诺书;
5. 近 3年的公司业绩,委派人员相关资质文件;
6.其他有利于投标单位中标的合法资料。
五、特别告知事项
1.招投标文件、点位图、清单是将来签订正式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对方承担一切擅自变更的法律责任。
2.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点位图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学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签字确认变更价款。
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六、法律责任
中标单位有下列行为,学校可以追究其责任,中标单位所中标为废标,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中标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1.任何投标单位恶意串通,相互陪标。即为符合3 家以上投标单位公开投标,投标单位之间订立价格同盟或者由其中 1家真正控制其他参加投标单位的;
2.中标单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任何形式行贿的;
3.中标单位私自宴请参加招投标工作部门的相关人员吃饭、娱乐的;
4.中标单位不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合同变更的;
5.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可采取协商解决式诉讼,中标单位一旦出现中途撤出现场或者组织人员到学校采取堵门、围攻等非正常手段迫使学校满足其条件;
6.以其他方式损害学校利益或者对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拟定合同时必须明确以下内容
1.招投标文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 中标单位已经充分知晓并且愿意遵守 “特别告知事项”和“法律责任” ;
3.合同履行地为南京市江宁区;
4.对于质量、验收、付款、违约责任等事宜有清楚的规定。
八、联系方式
1. 标书送达、提交保证金等手续咨询: 025-86179307
2. 相关项目咨询: 025-86179521
3.账户信息:
户 名:南京传媒学院
开户行:华夏银行江宁支行
账号: 63130181940000290
纳税识别号: 52320000MJ5525411Y
九、投诉
如投标单位发现在招投标工作中存有违规问题或疑似问题,可向我校监察部门反映、投诉。投诉电话: 025—86179666。
南京传媒学院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