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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项目质疑答复

   日期:2022-06-13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品目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实施服务/软件集成实施服务

采购单位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行政区域武宣县公告时间2022年06月13日 16:26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6:22
预算金额¥497.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13338
采购单位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宣县城北路2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立宵,0772-5212776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酒店1706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林海,0772-4213338
附件:
附件1质疑答复函(广西来宾拓达科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doc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

项目编号:LBZC2022-G3-230033-GXXY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海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1333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宣县自然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武宣县城北路29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沈立宵,0772-521277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海,0772-4213338

代理机构地址: 来宾市迎宾路443号嘉信国际酒店1706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质 疑 答 复 函

质疑人:广西来宾拓达科电子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紫文

委托代理人:卢爽爽

地址:广西来宾市银河路26号华侨投资区鸿华小区2号楼银河路12号

邮编:546100

电话:13877150523

贵公司于2022年6月6日递交了针对“武宣县大数据云管理平台”项目(项目编号:LBZC2022-G3-230033-GXXY)招标文件的质疑函一份。该质疑函没有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应视为无效质疑,不予受理。但是,为了正本清源,消除误会,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现就2022年6月6日收到贵公司的质疑函作如下答复:

1、质疑事项一: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重要技术参数性能要求:采购文件“采购需求表”中标注“★”项为重要技术参数,提供产品功能截图证明或证明材料(必须加盖竞标产品厂家公章)扫描件的,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20分。

招标文件中重要技术参数的要求,是根据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的,该条款并未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没有违反任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本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来调整,贵公司适用法律错误。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质疑事项不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驳回质疑人的该项质疑。

2、质疑事项二: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省级以上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工程师职称人员至少5人(含),助理工程师职称人员至少15人(含)。

该条款作为评审因素而非资格条件。采购人采购服务,实际上就是采购供应商相关的服务能力,该条款能够体现采购人的服务能力,可以作为评审因素,且该条款只要求职称,没有作出专业要求,属于放宽条件而不是进行限制,不属于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情形。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质疑事项不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驳回质疑人的该项质疑。

  1. 质疑事项三: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中,技术保障分要求:投标人所投管理平台备份云空间厂家通过可信云云服务安全认证,投标人所有网络安全产品制造厂商售后服务体系通过符合 GB /T27922标准、 GB /T16868标准,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设备厂家获取技术创业示范企业称号、获得级创新型试点企业称号、获得技术发明奖,投标人所投视频监控设备厂家具备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能力等条款,上述条款均要求提供证书加盖产品厂商公章。

该条款并未将除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作为资格要求。没有违反任何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项目是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来调整,贵公司适用法律错误。质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该质疑事项不符合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采购人决定驳回质疑人的该项质疑。

  1. 质疑事项四: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第三部分“三、云租用服务:管理平台备份云空间”,明确了云租用服务需求,违反了该地政府相关文件的规定。

武宣县云网资源统筹利用认定技术评审小组根据厅发【2019]141号文件和桂数发[202010号文件,经现场认定,出具了评审意见,武宣县矿产品综合信息化管理信息系统为予以保留的武宣县自然资源局矿产品综合信息业务专网承载的业务系统,视为已迁移上云。

综上所述,采购人及本代理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质疑人的本次质疑进行了答复。如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武宣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感谢贵公司对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关心与支持。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3日

报送:武宣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二、开标时间:2022年06月07日 16:22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9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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