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2022]44号
一、招标条件
宁都中学公寓楼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批复号宁府办抄字【2021】361号、宁行审字(2022)121号,项目代码(2203-360730-04-01-974501),招标人为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宁瑞府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江西省赣州市宁都县竹笮乡宁都大道与固村路交叉口西南侧
3、招标控制价(费率控制):招标控制价为639.88万元,招标要约价为447.92万元,折合要约费率为1.95%。
4、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35个日历天:1.签订合同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方案整合优化;2.设计方案经招标人确认后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3.初步设计经专家评审后(或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20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联合图审工作;4.根据施工图图审意见完善施工图,并全程跟踪配合咨询服务。
5、招标范围及内容:依据宁都县城市总体规划及宁都县自然资源局规划,本工程地块位于赣州市宁都县竹笮乡宁都大道与固村路交叉口西南侧。项目总用地面积33278.36平方米(合49.92亩),拟建计容建筑面积约7300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8153.2平方米,不计容面积约为18000平方米,容积率≦2.2,建筑密度≦35%,绿地率≦30%,建筑高度小于100米;达到装配式和绿色建筑要求;需配建幼儿园,规模不少于6个班;并包含住宅及商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停车场、给排水、供配电、 消防、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
项目工程预算总投资约为30000万元,其中建安费约为23000万元,其他费用约为7000万元(包含土地费用6600万元)。
包括服务范围内的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 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6、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设计标为1个标段
7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投标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 (建筑工程) 甲级设计资质且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并须提供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供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 (或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明书) 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6、外省来赣的投标人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 (赣建科设〔2019〕44 号) 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行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方式缴纳。
8、在“信用”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政府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投标资格审查表且加盖单位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截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交合格的资格审查文件,具体以招标文件约定的为准。
五、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料,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2022年7月6日15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超过投标截止期上传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七.有关说明
1、如有招标文件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2、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不见面系统签到的,按自动弃权处理,该投标人不得参加开标会;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按时解密或者无法读取,均按投标无效处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招标人:宁都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18279787336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睿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8046720470
地址:樟树 市药都科技产业园医药区金洲北路666号(研发中心)503号
监督单位: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0797-72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