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城市家具安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2-BM004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城市家具安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7423112
最高限价(元):17423112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阿克苏地区库车市2022年城市家具安装项目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17423112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安装绿化带护栏、分类果皮箱、道路隔离带、防撞护栏(阻车杆)、休息椅、休息长凳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90日历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提供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 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信用记录,企业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告、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发布公告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结果有效),有上述违法记录名单的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6月08日至2022年06月1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下载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开标时间:2022年07月04日 10:30
开标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082102121227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库车市市民服务中心616
联系方式:0997-73117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玖泰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地区库车市东城街道幸福路65号企业公馆A座401-3室
联系方式:150030211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潇潇
电 话:1500302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