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8.5、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加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的社保材料可视为原件。若项目负责人属企业退休人员、现役军人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一律按未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处理。需提供以上资料的扫描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8.6、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7、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工程必须符合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在建工程认定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规定执行。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本项目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8.10、本项目执行《江北新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红黑榜”实施细则》(宁新区精推办〔2021〕1号),按照文件规定,在江北新区精细化管理通报中被限制投标的黑榜单位,若仍参与投标的,招标人将直接拒绝其投标。
8.11、对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法且使用合理低价法评标的施工项目,当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超过80家时,应当将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先按报价进行排序,去除高价部分的2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和低价部分的10%(四舍五入取整,报价相同的均去除)后,计算报价平均值(报价平均值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等任何情形而改变,计算错误除外),然后对满足基本要求的投标人偏离报价平均值进行计算得分并排序。投标价比报价平均值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对排名第一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通过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不通过的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再对排名第二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商务标评审,以此类推,直至产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本标段当满足招标文件有关投标保证金、工期、质量标准和投标报价等基本要求的投标人不超出80家(含)时,依据本招标公告第6条评标方法进行评审。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12、根据《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GJ32/TJ156—2013)中3.1.1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加固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资质(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或二级以上建筑工程总承包资质)。”,本项目除加固外,还涉及强电、给排水、消防安装、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工程,故本项目投标人资质设置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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