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96通道核酸扩增仪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行政区域 | 浙江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06月02日 20: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23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https://www.zcygov.cn/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09:00 | ||
开标地点 | 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 ||
预算金额 | ¥84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博、潘安騄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819182767,13957766871 | ||
采购单位 |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77-636600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819182767,13957766871 |
项目概况
平阳县卫生健康局96通道核酸扩增仪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s://www.zcy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2231207-01
项目名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96通道核酸扩增仪
预算金额(元):84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96通道核酸扩增仪
数量:70
预算金额(元):84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按采购文件要求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s://www.zcy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线上(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注意:需在线质疑后才可在线投诉,并电话告知相关采购人、代理机构、财政部门。
3.其他事项:(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且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卫生健康局
地 址:平阳县鳌江镇鸽巢路卫生监督大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毛信军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7-63660061
质疑联系人:徐怀坚
质疑联系方式:0577-636602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李博、潘安騄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3819182767,13957766871
质疑联系人:苑洪春
质疑联系方式:0571-81061814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传 真:/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附件信息:
2231207-01-招标文件-96通道核酸扩增仪.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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