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本项目已由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决策立项,现对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对(双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项目进行谈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采购活动。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四对(双区)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项目
2.2项目编号:M4101000065000099051
2.3项目概况: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拟对平顶山、方城、曲沟、林州四对(双区)服务区进行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由合作方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充电站建设标准:单区服务区建设不少于4台直流快速充电桩,并架设电力专线,配备专用变压器等配套设备(具体建设标准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实施地点:平顶山、方城、曲沟、林州四对(双区)服务区。
2.5采购范围: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平顶山、方城、曲沟、林州四对(双区)服务区充电桩合作建设经营。
2.5合作经营期:10年。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在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河南省充电设施运营商目录内。
3.2业绩要求:
3.2.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投资建设并经营管理过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及充电服务项目(包含正在经营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 财务要求:
3.3.1供应商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的状态。(要求提供企业2019、2020、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当年算起)
3.4 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近五年在河南省投资集团系统内及在项目采购人经营管理路段内均无违约行为记录(违约行为如欠款未清);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在响应文件中附承诺书)。
3.4.2在“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02180133650
3.5其他要求
3.5.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申请。若出现上述情况,申请均按无效处理。
4. 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10日16时00分,携带报名资料前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13楼进行现场报名并领取电子谈判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0日16时 00 分。
5.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13楼。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原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异议的提出
书面提出。
8. 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13楼
联 系 人:卢先生
电 话:0371-69158179
监督部门: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党群纪检部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南路与正光北街交叉口招商银行大厦13楼
联系电话:0371-69158162
邮政编码:450008
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06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