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
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工配材料采购项目公开询比价书
询价编号: POWERCHINA-0107005-220100
各潜在投标人:
电建水电七局五分局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计划采购一批工配材料用于现场生产,计划使用销售商品混凝土和预制构件的回款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材料款的支付。本次采购为公开询比价采购,报价方式为一轮报价。若贵单位有意参加,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6月6日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中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工配材料 | 综合 | 1 | 批 | 采购明细详见附件 |
说明:本次采购数量仅为估算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为准,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分批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2022年6月中旬起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时间以采购方现场实际需求为准。
3、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
4、质量标准或要求:符合标准、行业标准有以及现场使用要求。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 依法经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成为《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合格供应商。
5.2 财务能力要求:代理商报价人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3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
6、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表,其它要求根据具体采购项目由采购人决定。
7、报价有效期:90天。
8、支付和结算方式:
8.1结算方法:买方现场验收,卖方随车提供出厂送货清单供买方参考,以买方现场收到的验收合格货物数量为准。
8.2结算
(1)买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卖方结算货款。
(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或送货清单。
8.3支付
(1) 卖方提供现行版本正规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不得借用第三方的发票,也不得将款项委托支付给第三方。
(2) 支付方式:买方收到货物并与卖方对账无误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后三个月内结清全部货款,卖方每次收款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
8.4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
纳税人识别码:91510121MA6BXEGN6A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金堂工业园区内)
注册电话:028-64488819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堂淮口支行
银行账户:22848401040009033
9、询价通知的监督
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第五分局纪委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37642226
10、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1、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1.1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1.2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技术评审等进行综合评议。
11.3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11.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且报价符合报价单格式要求,以报价最优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
11.5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
11.6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供应商不接受评审。
11.7若成交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询价工作小组有权否定全部报价。
12、成交通知
在本章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询价人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未成交的报价人。
13、签订合同
成交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订立书面合同。
三、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水电七局五分局
地 址: 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花溪路6号
邮 编: 610404
联 系 人: 刘忠怡
电 话: 15528502890
电子邮箱: 839315747@qq.com
水利水电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
(电子签章)
2022年06月02日
合同格式
1.供货明细
1.1 供货明细表包含设备物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不含税的单价、税金、含税单价、复价以及合计总额。
1.2 单项合同,一票制结算。合同总金额数额,上述金额为含税金额。其中,不含税金额数额,增值税率,税款金额;表中不含税单价为到工地前发生的所有费用的不含税单价。
2.清单中数量仅为参考数量,实际结算数量以买方在交货地点收到了合格产品的数量为准。若两者之间有差异,不存在任何索赔事宜。
2.结算及付款
2.1 结算
(1)卖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以下所列单证向买方结算货款。
(2)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1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照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3)经买卖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对账单或送货清单。
(4)结算方法:买方现场验收,卖方随车提供出厂送货清单供买方参考,以买方现场收到的合格货物数量为准。
2.2 卖方提供现行版本正规发票经买方审核无误后,买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卖方支付货款。卖方不得借用第三方的发票,也不得将款项委托支付给第三方。
2.3 支付方式:买方收到货物并与卖方对账无误后,卖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挂账后根据公司资金情况支付货款,卖方每次收款后7日内向买方提供盖章的收款收据。
3.联络
3.1买方负责督促和检查卖方的合同履行情况。
3.2卖方应按项目设卖方代表,负责设备物资生产、供货、质量检验、交接(含售后服务)等环节的业务协调以及与买方等相关单位的联络,并在合同生效后10天内向买方书面提供卖方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书。
4.计划和报告
4.1在中标合同签署后7天内或发货前30天,买方向卖方提出月供应需求计划(订单)。
4.2卖方应根据供应需求计划,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买方提交进度报告。进度报告应包括:
(1)生产供应安排计划;
(2)实际完成进度与计划完成进度的比较;
(3)如果实际进度比计划进度滞后,应给出原因及改进措施。
5.包装和标记
5.1设备物资的包装、标记和证件,须符合《产品质量法》及技术规格书规定的内容,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符合买方的合理要求。
5.2 出厂包装,整件包装,散件无包装。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并承担费。
6.运输和保险
6.1卖方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办理保险,保险费包含在合同总价内。卖方应将设备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7.验收
7.1、交货前,卖方应对货物的技术规格、数量、总量进行一次细致的综合检验并保证货物与合同条款一致。
7.2、卖方负责装车并承担费用。
7.3、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由买方质检人员抽样初验,初验不合格,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初验合格可卸车。买方初验合格不代表卖方交付的物资符合招标要求,买方有权取样送第三方检测,如第三方检测不合格买方有权拒绝支付货款。卖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买卖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卖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部分检验费用以及因此造成延迟交货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及承担延迟交货的违约责任。
7.4、货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照技术要求进行验收。以买方现场收到的验收合格货物数量为准。
8.材料品质和质量保证
8.1 材料符合标准和买方的要求。
8.2卖方应对所提供设备物资的质量负责。
8.3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发生的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金额中。
8.4卖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买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但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卖方对交付设备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9、双方责任
9.1 买方责任
①买方负责进场的检验工作。
②按合同约定及时向卖方支付款项并提供必要的条件。
③买方为售后服务提供必要的作业条件。
④买方负责场内配件的搬运和二次倒运。
9.2 卖方责任
①负责向买方提供本合同标的物,完成物资的检验取证和验收工作。
②满足合同规定的交货期。
③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物资产品质量保证。
④向买方提交等额的财务收款收据和付款申请,以及合法的全额发票(含税)
⑤质量鉴定结果出现质量问题的,应无偿退换。
10、不可抗力
如发生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致使卖方推迟交货或不能交货,卖方须立即通知买方,并于7天内向买方邮寄由主管部门颁发的事故证明,卖方可不承担责任,但卖方仍有责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尽快交货,如事故延续30天以上,买方有权撤消合同。
11、迟交货罚款
除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 报价人在签订合同后,在履行期间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卖方无法按计划交货时,承担该批不能按期交货的货物总价款的 10 %的违约金。
(2)逾期交货,如果卖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按期交货和提供技术文件资料,卖方应支付核定损失金额。核定损失金额的支付将从货款中扣除。核定损失金额的比例为每迟1天,按迟交货金额的5%计算,不满3天按3天计,但总金额不超过该批货款的10%。
(3)卖方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种、型号、规格、材质时,买方同意接收使用的,按质论价,不能使用的,卖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更换合格材料,并负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于上述原因致使延误交货时间,按逾期交货处理。
(4)卖方所交付的材料,负有保证第三人不得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的义务,否则,由此带来的损失,卖方将承担一切责任。
(5)如卖方中途撤消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合同总额的5%,并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损失)。
12、合同争议解决
1、凡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向中电建成都建筑工业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卖方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买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卖方因争议停止供货,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卖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买方的损失。
13、合同生效
26.1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内容全部履行完毕后自然失效。
26.2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1)供货范围及单项价格表;
(2)技术要求和技术规格书;
(3)交货批次及交货时间;
买方(盖章): | 卖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报价格式
(项目名称) 询价
报 价 文 件
报价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报价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报价函及报价函附录
报价函
(询价单位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询价函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报价总报价。
2、分项报价表格式
分项报价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 | 计量单位 | 数量 | 税前单价 | 税额 | 含税单价 | 价税合计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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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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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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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人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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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站含税总计(大写): ; 其中不含税金额总计为 元,增值税率为 %,税款总计为 元。
注:1、到站含税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2、税款总计=不含税金额总计×增值税率。
3.上表报价为到询价单位施工现场价格,指定的交货地点的单价,包含标的物税费、运费等一切相关费用,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数量为理论询价量,实际供货量结算量以实际交易发生量为准。
5.交货时间及地点:分批交货,具体交货日期以买方现场书面通知为准。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金堂县三溪镇工业战略前沿区玉圣路6号。
6.结算、支付方式和质保为: (结算方式、支付和质保是否完全响应无偏离)。
其他: 。
7.我方承诺在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询价通知。
8.技术规格偏离说明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9.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询价通知及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和准确。
10.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二)报价函附录
相关文件内容(说明)
1、 产品质量承诺:
2、 供应保障措施:
3、 技术标准:
4、 设备技术参数:
5、 随机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若有):
6、 易耗品分项报价表(若有):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