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建始县花坪综合体育文化交流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次)(ESJS-202205QT-003001001)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SJS-202205QT-003001001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建始县花坪综合体育文化交流训练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已由建始县花坪镇以花政文[2022]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始县花坪镇,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建始县花坪镇,招标代理机构为恩施州汇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建始县花坪镇 建设规模:拟建可容纳3000人的体育馆、青少年培训基地、游客集散中心、消防站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岩土勘察、配套服务等全过程服务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勘察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06-10。 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2-6-30(以此时间为准)。 |
||||||||||||||||||||||
2.3其他: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2444000.00元。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①建筑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承接过1 项类似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勘察设计的能力。 (1)投标人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近三个年度年均利润大于 0 元,以企业近三年(2018至2020年度或2019至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注:新成立公司自成立之日起按年度计算,本年度新成立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2)投标人:①未被信用(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②未被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③建筑行业设计投标人应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④未被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⑤需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企业信息平台(https://www.hbggzyfwpt.cn/)上传事前信用承诺书。各投标人应将上述网站查询结果附在投标文件内(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后),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工程师且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且是投标单位的在册人员,并提供开标前半年任意3个月缴纳社保的凭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方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 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有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作出相应的承诺,否则其投标无效。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注: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牵头人为项目施工图设计单位;(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 3.4其它要求:/ |
||||||||||||||||||||||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 ||||||||||||||||||||||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牵头人),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06月02日至2022年06月06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5.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06月22日 09时00分 6.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7.投标相关事宜 | ||||||||||||||||||||||
7.1 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7.2 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虚拟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的操作情况。 7.3 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虚拟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 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 《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 》,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
||||||||||||||||||||||
8.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性汇总(评定分离) |
||||||||||||||||||||||
9.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建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601180041462.aspx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10.联系方式 | ||||||||||||||||||||||
|
||||||||||||||||||||||
2022年06月01日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