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书
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松原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为采购人所需的“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合格服务商,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兹邀请合格服务商就下列全部内容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并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名称: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CZJSYFGS-2020-12
用途: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
2.采购内容:
2.1项目基本概况介绍: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
2.2采购明细:
包号 序号 服务名称 数量 服务期 说明
01 1 松原市医疗保障基金使用数据监管综合服务项目 1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无
3.服务商资格要求:
3.1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服务商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证明,查询时间为竞争性磋商截止当日16:00时;营业执照内容包含所投项目内容;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于2022年5月31日至2022年6月7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00分,将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送至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若企业已经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只须提供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等);
4.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5提供近二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新成立企业,须提供企业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保包含被授权人缴纳证明)。
5.所有响应文件都应附有磋商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并以电汇形式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机构。
6.兹定于2022年6月13日14时10分(北京时间)在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松原市分公司(松原市西郭尔罗斯大路33-6号)。届时请参加磋商的代表出席磋商采购仪式。
7.采购预算额度:49.5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超出该预算的,投标无效。
8.公示媒介:电力招标采购网和财经报网。
采购单位:松原市医疗保障局
采购地址:松原市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电话:0438-2697023
采购代理机构:长春中建招标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伟峰·生态新城11#办公楼1202号
联系人:尹先生
联系电话:0438-5029666
邮编:13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