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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金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NCT202205015)公开招标

   日期:2022-05-3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品目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通用设备/广播、电视、电影设备/视频设备/视频监控设备,货物/专用设备/专用仪器仪表/教学专用仪器

采购单位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南丰县公告时间2022年05月31日 20:06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4:30
预算金额¥311.69694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才
项目联系电话15083818949
采购单位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桔都文化传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平先生 13155828595 
代理机构名称江西金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3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郑智祥/吴凡/黄金才

  江西金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NCT20220501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金才

项目联系电话:1508381894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桔都文化传播中心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平先生 1315582859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金诺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智祥/吴凡/黄金才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310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310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NCT202205015

2.项目名称:南丰县朝先小学新校区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项目

3.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金额3116969.41元

4.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技术需求

1

监控安防、智慧校园等设备采购

1批

3116969.41

详见招标文件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6.3投标人被“信用”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06月01日至2022年06月0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紫阳大道3088号泰豪科技广场A栋1310室。

3.方式:线下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

4.售价:300元/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琴城镇桔都文化传播中心2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缴纳金额、缴纳期限、收款账户等信息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缴纳。

七、重要事项

1.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请出席本项目的投标人代表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开标现场的管理工作。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只派1名人员(委托代理人)到场,人员之间自觉保持合理间距(一米以上)。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佩戴口罩并提前到达开标厅,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详见文件中附件),自觉接受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入场体温检测并将表格交给工作人员,统一由招标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现场并报相关部门处理: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实时公布的疫情重点地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自开标次日起14天内,开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需延期,将另发补遗通知。

二、开标时间:2022年06月22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1.6969410 万元(人民币)

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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