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机务段2022年列车直供电负载试验设备、D22A重铁平车大修公开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ZTSYJCGS2022-0232)
一、采购条件
受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机务段2022年列车直供电负载试验设备、D22A重铁平车大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技术性能指标:
1.执行的技术标准:详见技术规格书
2.铁路专用设备执行的相关文件、规定:无
3.相关检验检测报告:无
4.维保条款:买卖双方应建立一个长期(不少于2年)相对稳定的配件供应关系。投标方在投标书中应注明售后服务方式、能力和承诺,实际售后服务不得违背其服务方式和承诺。卖方在接到买方故障信息通知后,应在12小时内作出响应,如有必要,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并进行故障处理。设备保修期过后,要求能终身提供广泛优惠的技术支持。
5.售后服务及要求:A01质量保证期1年 ;A02质量保证期按《铁路货车厂修规程》(铁总机辆〔2018〕203号)中规定的质量保证期执行。在质保期内,设备如出现质量问题,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12小时内迅速做出反应,并在24小时内及时到达用户现场免费处理。处理过程中,如有零部件更换,该零部件的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顺延,卖方承担更换部件的所有费用。在主要零部件发生更换或修理时,卖方应相应延长整台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延长时间按设备停时累计)。在质保期内,因属产品质量问题,卖方维修人员如不能排除故障,或调整后仍达不到设备质量要求,由承修厂对该设备返厂处理。在质保期结束前,卖方须到买方工厂对本设备进行一次免费的全面检查和维护保养,并保证设备功能符合出厂标准。投标方应提供在质保期后,如发生故障卖方到用户现场服务的收费方式和报价(包括从何时开始计费、维修人员的人工如何计费等尽可能的详细说明)及有效时间。
6.其他需具体明确的技术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1: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具有给国铁集团或国铁集团所属企业同类项目维修业绩,提供近五年内(2017年5月至2022年5月)任一年的发票或采购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A02:
1.投标人性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具有铁路局颁发的D22A车辆维修许可证。
2.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无要求。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无
4.供货业绩要求
无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网址:“www.gsxt.gov.cn”)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网址:“wenshu.court.gov.cn”)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外包业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
(5)未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参与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6)未与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分支机构等存在诉讼案件。
以上内容(1)—(3)投标人提供截图,(4)—(6)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四、谈判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采购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谈判文件及其他谈判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5月30日8:00时起至2022年6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止。如遇项目流标等情况,请按报名截止后收到的短信提示,重新报名。未在上述指定时间内完成支付者,将无法获取谈判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谈判资格。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下载谈判文件后请将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邮箱、报名项目编号、包件号以短信形式发送至项目经理手机。否则造成后续无法开标报价问题,后果自负。项目后续网上报价信息见谈判文件内第一章公告附件2.
4.3文件工本费及采购代理服务费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在报名时注明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开户账号等开票信息。
4.4谈判保证金金额
A01:4400元、A02:12300元,汇款账户信息见本章第7.5款,汇缴保证金时请在备注项填写项目编号及所投包号。
4.5购买招标文件后,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根据,《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 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商信用评价中扣分1分/次。
五、报价文件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2年06月16日08:00时至08:30时,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6月16日08:30时,地点为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沈铁物资”三号楼)一层101开标室。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因疫情原因,报价文件采用邮寄方式送达,于开标前一个工作邮递到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或未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布首次报价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06月16日08:30时(北京时间)公布首次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请供应商代表按时出席仪式。
七、联系方式
7.1采购人: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4号
7.2招标代理机构: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详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69-12甲
7.3立项单位:沈阳机务段
技术咨询人:A01:商靓:;A02:崔雪
联系电话:A02:13390566362;A02:13390565617
7.4项目经理:吴经理
电 话:024-62080849 18540232526
邮 箱:1138011935@qq.com
项目经理电话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时-11时,13时-16时,如上述时间无人接听请以短信或邮件形式留言。
7.5谈判文件工本费、谈判保证金提交汇款信息、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
开户单位: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 号:3301002209249050332
7.6谈判文件售卖发票索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发票索取
开票单位: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
发票联系人:财务科
联系电话:024-62080701、024-62080702、024-62080703、024-62080710
注:发票(工本费和服务费)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两种,金额1万元以上且为一般纳税人时,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等媒介上发布。
2022年5月30日
附件1: 业务外包项目明细表
业务外包明细表
序号 |
包件号 |
业务外包项目名称 |
业务类别 |
计量单位 |
工作量 |
不含税投标最高限价(单价/元) |
开具发票税率(%) |
备注 |
1 |
A01 |
列车直供电负载试验设备 |
|
台 |
2 |
110619.4690 |
13 |
|
2 |
A02 |
D22A重铁平车 |
|
辆 |
2 |
309734.5133 |
13 |
|
注: 1.详细采购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2.本表格可根据项目情况调整。
交付期及交付地点:2022年11月30日前,沈阳机务段救援车间
交货条件及状态:A01现场验收合格,A02需取得监造项目部监造人员出具的竣工单后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