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光伏电站设备评估框架协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5-3-505-01)
1. 招标条件
本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光伏电站设备评估框架协议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生产项目光伏电站设备评估框架协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陕西、湖北、河北、辽宁、内蒙古、广东等总容量约为1.2GW光伏电站,具体项目信息见技术规范。
2.2 招标范围
按照和行业要求,对上述各项目光伏电站设备(包括光伏组件、光伏逆变器、光伏汇流箱、箱式变电站、SVG、主变压器等关键设备)进行质量评估服务(包括项目的关键设备质量测试与评价、电站施工质量检查评价、光伏电站安全测试评价、光伏电站能效测试评价、电站设备风险分析整改等)、测试报告编制、会议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
本次招标为框架协议采购,框架协议有效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招标数量为预估量,而非承诺,根据合同要求据实结算。有效期内当框架协议实际采购量达到预估数量后,采购人有权提前终止或继续执行本协议。采购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达到预估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招标框架协议采购,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情况,与综合评分排名前3(如果通过初步审查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小于或等于3家,则取综合评分排名前(N-1))的投标人签订框架协议,在框架协议中约定服务内容及费用支付等事项。当发生服务需求时,招标人根据具体订单项目容量,计算订单项目总价,按该订单项目总价由低到高的顺序确定供应商,如最低价的中标人不能满足项目的要求,即顺延委派报价次低的中标人,以此类推。如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不接受委派,导致招标人顺延委派订单的,则视为违约,需承担顺延订单价差的违约责任,一年内不接受委派次数到达3次,则招标人可将该中标人列入黑名单,2年内不得参与招标人的任何采购业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有效的进行光伏电站技术检测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简称CMA资质)和合格评定认可委员会颁发的实验室认可证书(简称CNAS资质)。
3.2.2 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具有10项光伏电站设备评估技术服务类似合同业绩,且累计容量不得低于500MW;业绩证明须附合同扫描件(封面页、合同相关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2年5月29日 9:00起至 2022年6月6日 17:00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ec.chng.com.cn)“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通过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6月2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http://ec.chng.com.cn)发布。
7.2注册、登录(适用于电子招标)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陆: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2.2.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过的新供应商请点击“用户注册 ”完成注册流程。注册成功后,申请成为潜在供应商,待平台运维人员审核后,以短信形式发送通知,只有审核合格的供应商才能参与平台相关业务。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适用于电子招标)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4000809508。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适用于电子招标)
7.4.1.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科技园博源广场A座
联系人:杨先生(技术)??? 张先生(商务)
电话:029-82002544(技术)??? 029-82001152(商务)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招标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400-010-1086转8323
电子邮件:148311576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