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略阳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27日 11: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27日至2022年06月06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17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第一会议室 | ||
预算金额 | ¥15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9-81130182、18049538114 | ||
采购单位 | 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汉中市略阳县灵岩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封工 0916-482220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工 029-81130182、18049538114 |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B22-006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劳务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37.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临时人员的使用采取劳务外包及劳务派遣形式进行采购,项目年度预算为150万元,两年总预算300万元。分为两个标段,其中第一标段:劳务外包共需要服务人员18人,包括厨师2人、帮厨2人、驾驶员7人、门卫4人、后勤服务2人、水灵路保洁1人,本标段年度预算100万元,两年预算200万元,本标段最高限价年度95万元,两年190万元;第二标段:劳务派遣共需服务人员8人,包括大厅柜员5人、保洁3人,本标段年度预算50万元,两年预算100万,本标段最高限价年度42.5万元,两年85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本项目一次招标二年沿用、合同一年一考核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劳务派遣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7日 至2022年06月0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方式:本项目招标文件现场获取,不接受邮寄,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标段。潜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出具的对获取人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以及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携带原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6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第一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关于印发<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9)《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大庆路支行 账号:610501743600000009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略阳县税务局
地址:汉中市略阳县灵岩路
联系方式:封工 0916-48222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国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丈八一路2号绿地SOHO同盟B座19层1911室
联系方式:李工 029-81130182、180495381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 029-81130182、18049538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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