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6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TSDY-ZZCG-2022051902
项目名称: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预算金额:人民币724234.9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724234.9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书
1.标的名称: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安全防护设施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工期:60日历天,具体时间以开工令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效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若提供资信证明的,须同时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有关规定的供应商可享受相应的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由代理人员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若供应商属于“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尚未覆盖的行业或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对自身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所导致的后果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6月2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方式:请提交本项目采购公告要求的资料现场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售价:300元/套(现金)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6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五、开启
时间:2022年6月1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磋商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原件一份(加盖公章,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4.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领取磋商文件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以上文件提供人应保证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
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和平镇下寨大街18号
联系方式:0754-833517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万商大厦1幢1201号房之一
联系方式:0754-8729668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赖工
电话:0754-87296683
汕头市潮阳南侨中学
汕头市东粤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