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2521051232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0784-2022-00722
项目名称: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Ⅰ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8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河长制考核断面每个月的第一次监测(溶解氧、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和一年两次的8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监测(COD、BOD、氨氮、总磷)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8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2个月)。
合同包2(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Ⅱ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7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2-1 技术测试和分析服务 河长制考核断面的每个月的第二次监测(溶解氧、COD、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每季度8个水库水质监测(29个项目)和西江饮用水源全项目监测(109个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7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若分支机构投标(响应)的,应当取得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的营业执照、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有效授权书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取得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Ⅰ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Ⅱ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Ⅰ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合同包2(鹤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水质考核监测服务Ⅱ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应当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复印件)
(4)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响应)。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5月25日至2022年05月31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25210512321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6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6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启,供应商无需到开启地点提交响应文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25210512322.html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25210512323.html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25210512324
4.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等相关政策。
5.本项目合同包1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000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本项目合同包2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00000.00元,磋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6.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
联系方式:0750-89337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华园路21号101
联系方式:0750-35035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兢文
电话:0750-3503585、13828036903、0750-3503593(财务)
江门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