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25日 18:30 |
预算金额 | ¥17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吴翠萍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530678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30678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592-5990026 |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政府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或者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项目编号:[350200]D1-JF[DY]2022001
2、项目名称:司法集约送达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协商保证金 |
1 | 1700000 | 0 |
4、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名单如下:
合同包 | 计划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包1 | 司法集约送达服务 | 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分公司 | 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仙岳路458号 |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资格承诺函(若有) | 根据厦财采【2021】5号文要求,预算金额50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基本资格条件采取“信用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则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特别说明1 | 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中小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 |
特别说明2 | 供应商应根据厦门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及厦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mzyjy.cn)发布的最新通知提前做好准备,经现场核验合格后方可刷身份证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请供应商自行了解相关通告、通知,确保到场人员符合要求。因供应商代表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进入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将自行承担责任。 |
信用记录 | 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信用记录的查询及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评审当日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credit.xm.gov.cn)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包括联合体各方,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认定联合体资格审查不合格)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③供应商无需自行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采购文件如有条款与此条要求冲突,以此为准。 |
5.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6、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7、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22-05-25 17:45;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22-05-30 23:55。
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22-06-01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具体收标窗口详见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22-06-01 09:30,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为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具体收标窗口详见大厅信息屏显示内容。
10、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姓名:廖佳兴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法:0592-5306781
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吴翠萍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59号海晟国际大厦24层2401
联系方法:0592-5990026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