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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110KV配套线路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2-05-19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110KV配套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鄂电司发展〔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110KV配套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已由“鄂电司发展〔2021〕209号《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接入系统方案审查意见的函》”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110KV配套线路工程EPC总承包。

2.2 工程概况:本工程为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项目110KV配套线路工程EPC总承包,具体规模如下:

由位于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凤凰观村北侧的宜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升压站外1#终端塔新建一回110kV输电线路至110kV鸦鹊岭变电站,新建线路总长约12.3km,曲折系数1.168,其中架空线路11.7km,电缆线路0.6km(升压站出站电缆不计入本工程)。本工程导线采用JL/G1A-300/40钢芯铝绞线,地线两侧均采用24芯OPGW-13-100-1型复合光缆,电缆采用ZC-YJLW03-64/110-1×630铜芯阻燃交联聚乙烯绝缘皱纹铝包防水层聚乙烯护套电力电缆。本工程总投资概算为 2745.34 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1905.72 万元,设备及材料 283.48 万元,其他费用468.93 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现场协调、手续办理、保险、验收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本工程的设计、采购、 施工、安装、系统接入、调试及试运行全过程,含建设工程工作范围内的全部生产设施、附属设施设备材料的采购;(2)本工程本体设计以及对邻近输电线路、通信线路影响的计算和保护设计,及与项目施工有关的所有许可文件并承担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取得用地(包括永久、临时用地的征用及相关手续包括青苗补偿)手续办理、竣工文件编制、设备采购、负责完成电力部门的质量监督验收、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竣工投产、负责完成本工程的水保、环保及安全验收、完成保修期各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3)负责llOkV线路、系统接入鸦鹊岭变电站预留间隔及线路工程施工,包括杆塔基础、设备安装调试,通讯光缆的连接,保护、通讯、计量、二次安防等系统设备设计、采购、安装、调试,并负责线路及鸦鹊岭变电站保护定值计算,编写送电方案,负责整体自动化联调及整条线路的验收、负责施工过程中涉及跨越、钻越线路的停电协调工作及并网许可手续办理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协调工作,直至线路正常投运。

2.4计划工期:总工期150日历天。其中:施工图设计交付时间为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为具备进场条件起130日历天,以下达的监理开工令为准,必须在2022年10月31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5设计质量要求:设计提交的成果必须符合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各阶段及专项文件满足相关专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审批要求;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任务书的要求。

2.6施工质量要求:达到《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电力系统行业规范的合格要求,并通过供电部门验收并倒送电。

2.7安全生产要求:达到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及《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合格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3.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或送电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资质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且许可承装、承修、承试为三级及以上资质(上传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许可证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人员要求如下;

3.6.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设计方)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6.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EPC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为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上传建造师执业证书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3.6.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工程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具备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安全负责人和现场专职安全员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彩色扫描件);

3.6.4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1人)不得相互兼任;提供上述所有人员2022年1月至2022年4月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或带二维码和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若证明材料无二维码,则需加盖人社部门或事业主管单位公章。

3.7业绩要求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已完工的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送变电工程施工业绩1项(须上传合同及完工验收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上述内容)。

3.8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在投标文件中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施工方)的施工类“电力工程”或“输变电工程”诚信专项等级须为B级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宜昌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A级,诚信分值为100分。)

3.10在“信用”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信用黑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提交;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投标人一旦中标后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须有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和各成员法人印章,以便对联合体各成员作为整体和他们各自作为独立体均有法律约束力。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http://219.139.130.120:8022/TPBidder)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8时00分至2022年5月24日17时3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万元整。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保证金缴纳时间以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中显示的到账时间为准。

选择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证金时,投标人须及时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栏目选择所投标段并按系统引导进入“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保函服务平台”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申请成功后,投标人下载、查阅电子保函,电子保函载明:保函受益人(招标人)、标段名称或标段编号、担保内容、担保金额、保函有效期等信息,检查其内容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约定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否则视为未缴纳保证金。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上午9时0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开标

本项目开标会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由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01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0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8.合同签署

承包合同须由中标人(如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9.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新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ctg.com.cn)、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站(www.tgtiis.com)。

10.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22年 518日。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昌市三峡环清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鸦鹊岭镇梅林大道102号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13419592220

招标代理机构: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湖北省宜昌市西坝建设路1号

联系人:贺先生

联系电话:0717-6767193

tgti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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