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SZC[2022]011]中山市人民医院肌电图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概况
中山市人民医院肌电图仪采购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山市东区长江路82号二层201室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线上缴费或现场缴费(网址:http://web.gdemed.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ZSZC[2022]011
项目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肌电图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normal align=center>合同包 | normal align=center>用户单位 | normal align=center>采购标的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交货期(天) | normal align=center>最高限价 normal align=center>(元) | normal align=center>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normal align=center>01 | normal align=center>中山市人民医院 | normal align=center>肌电图仪 | normal align=center>1套 | normal align=center>180 | normal align=center>270,000.00 | normal align=center>4,000.00 |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3)本项目投标人应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每家供应商只允许以一个投标方案参与投标。
(4)需要参考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号)等。
4、其他:无
合同履行期限:与合同有效期同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 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 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 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8)供应商须承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5月18日至 2022 年5月25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82号二层201室
方式:网上或现场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6月8日9:3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山市东区长江路82号二层20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投标的企业登陆http://www.gdemed.cn/zhongshan/zfcg/gys/index.asp,注册并填写企业相关信息。(所有参与投标企业都须在本网站注册。)
2、代理机构审核到款情况,系统付款状态为:已付款,即经查核已到帐。招标文件及投标序号直接发至所填邮箱。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企业代表网上注册系统报名后至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地址:中山市长江路82号二层)现场现金获取。
(2)远程:以银行汇款方式获取,无需传真汇款单,不接受个人汇款,汇款用途必须准确填写所投项目名称;汇款企业名称须与网上注册企业名称相同。企业登录注册系统查看付款状态即可知道是否到帐。邮箱:zshaihong2013@163.com。
4、汇款账户资料
(1)保证金汇款账户资料: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营业部
帐号:760901338010301
用途:ZSZC[2022]011项目保证金
财务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11467
(2)获取招标文件汇款账户资料:
收款人: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中山市孙文支行
账号:2011028019200003189
用途:ZSZC[2022]011项目招标文件
财务联系人:高小姐
联系电话:0760-88311467
注: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供应商的名义转帐至指定账号。保证金为人民币,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须在2022年6月8日9:30前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并保证到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人民医院
地址:中山市孙文东路2号
联系方式:0760-888242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82号二层201室
联系方式:0760-883114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采购人)、罗小姐(采购代理机构)
电话:0760-88824241(采购人)、0760-88311474(采购代理机构)
八、附件:
normal align=right>广东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normal align=right>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