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n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现就机务系统高价互换配件、机车防火视频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n二、招标内容
\n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n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n3.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n3.2 第1、2包件:具有机车型号生产许可证的中车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或配件生产企业,其中配件生产企业应具有同类产品主机厂的供货资质(以相关技术协议及供货合同为准);纳入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须提供铁路专用产品认证证书。\n3.3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n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n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n四、招标文件获取\n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 电子招标采购系统点击“文件购买”,通过平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如本项目重新售卖招标文件,请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按上述流程重新购买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8:00时起至2022年5月23日18:00时(北京时间)止,售价0元人民币。\n4.2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国铁采购平台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s://ca.95306.cn/)。\n4.3未通过“国铁采购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报名)者,投标无效。\n4.4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下载招标文件五日内日书面告知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书面通知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件号,加盖公章并注明发送时间)。\n五、投标文件递交
\n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22年6月8日上午8时10分至8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01号,太铁迎晖苑北行50米)。\n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n5.3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出发前必须了解属地防控要求,属地不允许的,决不能擅自前来参加投标。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报告,并按要求第一时间落实集中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山西省外低风险地区人员,必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开标当日一个单位只允许派一人参加开标会议,进入开标会场须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应低于37.3℃),异常者禁止进入开标现场。\n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n本项目定于 2022 年6月 8日 8 时 30 分(北京时间)公开开标,开标地点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交易中心开标室(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01号,太铁迎晖苑北行50米)。请投标人代表按时出席开标仪式。\n七、联系方式
\n招标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铁路太原局集团有限公司\n详细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建设北路201号(太铁迎晖苑北行50米) \n电 话: 0351-2625117\n传 真: 0351-2625117 \n招标代理机构(如有): / \n详细地址: / \n邮政编码: 030013\n项目联系人: 臧耐娟 \n电 话:0351-2625117 \n传 真:0351-26 25117 \n邮 箱:1043586580@qq.com \n账户名称: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n行号:102161000148\n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太原建设路支行\n银行账号:0502123009201707005\n本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n日期: 2022年 5月 18日\n\n\n附件: 招标物资明细表\n
\n包件号\n | \n\n项目名称\n | \n\n物资名称\n | \n\n规格型号\n | \n\n计量单位\n | \n\n数量\n | \n\n最高限价(含13%税,万元)\n | \n\n专用资格条件\n | \n\n交付期\n | \n\n交付地点\n | \n\n备注\n | \n
\n1\n | \n\n内燃机车高价互换配件\n | \n\n空调机组\n | \n\nDF4D\n | \n\n套\n | \n\n4\n | \n\n24\n | \n\n具有机车型号生产许可证的中车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或配件生产企业,其中配件生产企业应具有同类产品主机厂的供货资质(以相关技术协议及供货合同为准)。\n | \n\n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n | \n\n太原机务段\n | \n\n \n | \n
\n2\n | \n\n内燃机车高价互换配件\n | \n\n柴油机曲轴\n | \n\nDF4D\n | \n\n根\n | \n\n1\n | \n\n37\n | \n\n具有机车型号生产许可证的中车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或配件生产企业, 其中配件生产企业应具有同类产品主机厂的供货资质(以相关技术协议及供货合同为准)。\n | \n\n合同签订后十八个月内\n | \n\n太原机务段\n | \n\n \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