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韶关市市级社保基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代理银行项目 | ||
品目 | 服务/金融服务/银行服务/银行代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财政局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7日 20:23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05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05月17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公告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卢小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1-8887660 | ||
采购单位 | 韶关市财政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1-8177102 | ||
代理机构名称 | 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黄金村大桥侧)11号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小姐0751-8887660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XZB2205057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市级社保基金转出开户银行定期存款代理银行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1、原招标公告内容: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
现更正为: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财务报表】。
2、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根据以上第1项变更内容,相应调整变更。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7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财政局
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北路18号
联系方式:0751-81771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黄金村大桥侧)11号二楼
联系方式:卢小姐0751-888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电 话: 0751-8887660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