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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卫车辆招标

   日期:2022-05-16    
核心提示: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C22040401 项目名称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卫车辆招标 发布日期 2022/05/16 报名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C22040401 项目名称 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卫车辆招标
发布日期 2022/05/16 报名截止日期 2022/05/21 -- 17: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2/05/1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2/05/23-- 09:00
项目类别 设备 单价 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编号ZC22040401
2.项目概况
     ZC22040401,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环卫车辆招标项目 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吸尘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货物交付验收后付合同额的20%,剩余货款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支付 7,200,000.00 70,000.00
2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洗扫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货物交付验收后付合同额的20%,剩余货款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支付 1,600,000.00 10,000.00
3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高压清洗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货物交付验收后付合同额的20%,剩余货款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支付 1,200,000.00 10,000.00
4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洒水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货物交付验收后付合同额的20%,剩余货款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支付 6,000,000.00 60,000.00
5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雾炮车) 合同签订后30日内 货物交付验收后付合同额的20%,剩余货款一年内按月分期付款,承兑汇票或贴息后现金支付 4,000,000.00 40,000.00
     项目概况: 为建设绿色城市钢厂目标,助力完成包钢(集团)公司建设绿色城市钢厂行动计划,实现绿化、美化、洁化、亮化”的工作目标,使得包钢达到绿色工厂的维护标准。同时随着集团公司和包钢股份对环境质量的要求逐渐提高,以及公司超低排放工作对进入厂区车辆的具体要求愈发严格,绿化公司现有车辆设备出现严重不足。需购置大吸尘车,电动吸尘车,扫地车,洗扫车,洒水车,路面养护车,雾炮车等多种车型的车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报出所投产品品牌型号。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0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吸尘车)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提供2019年至今对应标段产品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2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洗扫车)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提供2019年至今对应标段产品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3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高压清洗车)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提供2019年至今对应标段产品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洒水车)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提供2019年至今对应标段产品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5 环卫车辆采购项目(雾炮车)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授权代理证明。 提供2019年至今对应标段产品类似销售业绩至少两份,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对应的发票扫描件,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的业绩,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2/05/21 17: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5.3若供应商在招标中心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2/05/2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请在包钢电子交易平台上提出(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模板下载)或发送邮件至异议邮箱zbyybidding@163.com。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详见包钢招标中心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包钢绿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河西工业区馆东侧 联 系 人:董海兰 联系电话:13327191616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王静溪 0472-2669664 业务部长:武志国0472-2669642 客服热线电话: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2/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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