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
行政区域 | 宝鸡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5月15日 20:30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5月16日至2022年05月20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6月06日 14:30 | ||
开标地点 |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43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齐工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17-3359353 | ||
采购单位 | 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4楼413室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17-326178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17-3359353 |
项目概况
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6月06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BJ-DL(2022-0102)
项目名称: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合同履行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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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 | 详见采购文件 | 4,180,000.00 | 否 | 无 |
2 | 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监理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120,000.00 | 否 | 无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合同包2(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监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凡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明确规定的需要贯彻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如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政策,本采购项目均严格执行并落实。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近三年(2019-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2021年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时间期限为2021年整年);(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年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9)、供应商和所投标产品制造商自开标前5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虚假应标;受到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环境监测总站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合同包2(宝鸡市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智能管控项目监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2)、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只需提交其身份证明;(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提供连续3个月缴纳社保证明(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近一年(2021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2021年资信证明(资信证明时间期限为截止投标日期前1年);(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3个月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银行汇(存)款回执单,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0)、供应商和所投标产品制造商自开标前5年内在环境监测服务活动中,未发生下述行为:违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经法院判决触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虚假应标;受到生态环境部(原环境保护部)或环境监测总站的行政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供应商须提供承诺函;(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5月16日 至 2022年05月20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6月06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11开标室(不见面开标室)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本项目为面向中小企业整体预留;
3、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供应商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bj.sxggzyjy.cn/),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在发售时间段内持网上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在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现场购买。购买成功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http://bj.sxggzyjy.cn/fwzn/004003/subPage.html)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投标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5.未完成网上投标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交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6.如有技术性问题,请先翻阅操作手册或致电软件开发商,技术支持热线:4009280095、4009980000;
7.鉴于疫情防控要求,每家供应商报名时只限一人到场,请各供应商代表必须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宝鸡市内出示健康码绿码及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宝鸡市以外及省内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的重点地区来宝返宝人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建议抵达宝鸡后,及时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1次核酸检测,以排除沿途疫情风险,并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宝鸡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4楼413室
联系方式:0917-326178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广汇大厦A座1802室
联系方式:0917-335935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齐工
电话:0917-3359353
嘉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5月15日
ccg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