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HG-2022FS015#江都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江都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一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都区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DHG-2022FS015
项目名称:江都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一期)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万元
最高限价:48万元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5月13日至2022年5月20日
地点:扬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13150425288 en-us="EN-US" Times New Roman","serif"">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0513150425289 en-us="EN-US" Times New Roman","serif"">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份(开标时缴纳,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江都税务局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5月2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江都税务局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苏财购〔2020〕52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本项目无须缴纳竞争性磋商投标保证金。
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10%(工程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请各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装订于响应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概不享用上述政策。
3、本项目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于2022年5月20日17:00前将投标确认函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1249125146@qq.com),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否则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提交或超过时限提交确认函者不得前来投标,确认函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
5、疫情防控期间,供应商注意事项: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各投标单位提前做好自查工作,严禁出现感冒、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参加开标。所有参会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佩戴医用口罩,并服从开标现场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供应商授权代表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代理机构场内交易服务疫情防控措施,入场前进行实名登记、接受体温测量、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等消毒防护,主动向招标代理机构说明近一周的个人身体情况、发热病人接触史以及近14天内的旅行史较重疫区的旅行史,出示行程码及健康码且符合防控要求,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农业技术综合服务中心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东方红路48号
联系方式:孙女士/0514-865334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恒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金山路115-6号大楼15层(江都税务局对面)
联系方式:0514-862303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0514-86230369
附件:
江都区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中心建设项目(一期)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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