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工作安排,因带量采购部分产品的申报资格及要求进行了调整,现组织开展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超声刀头的信息补充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新增品种超声刀头,套扎器新增医保代码范围,一次性使用中心静脉导管、气管内插管、一次性使用压力传感器和胸(腹)腔引流管4类产品的申报资格及要求进行了调整,其它品种不做调整(见附件1)。
二、申报资格
(一)产品资格。产品应属于品种范围,并获得国内有效注册证的上市医用耗材。
(二)企业资格。取得采购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
代理
人)。其中,境外
医疗器械
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
企业
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
三、补充填报时间
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16日。
四、填报方式
企业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河北省医用药械集中
采购
平台,进入“耗材联采—项目管理—项目列表”,选择“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超声刀头”进行产品信息填报(附件2)。
五、有关要求
(一)未取得医保耗材代码的产品,请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医疗保障局医疗保障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数据库动态维护”进行信息维护,如产品未取得医保耗材代码,将影响后续集中带量采购。
(二)在河北省有销售记录的符合填报品种范围的生产企业(含代理)须参加产品信息填报工作;无销售记录但有意愿参与的企业应按要求填报。
(三)符合条件且在河北省有销售的产品均须填报,未在河北省销售但在生产的产品应按要求填报。
(四)企业应高度重视此次填报工作,并按照相关说明按时完成信息填报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完成信息填报,将影响后续集中带量采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五)需办理CA的企业,请在工作时间及时办理,以免影响产品信息填报工作。
六、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0311-66906681
技术咨询:0311-66906539
技术咨询QQ群:313080675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附件:1.
17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及超声刀头品种申报要求
2.医用耗材产品信息填报操作手册
河北省医用
药品
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