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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补充

   日期:2022-05-12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品目工程/建筑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品目

工程/建筑安装工程/通风和空调设备安装,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行政区域天河区公告时间2022年05月12日 10:27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8日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2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020-22236637
采购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胡老师,020-22236637
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麦工,020-83172166-84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G2022-1216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5月0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2-12167)于2022年5月8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对招标公告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四、项目概况:文体中心为斜拉索钢筋混凝土环桥结构体系,主体由3道环梁、32条拉索构成,为旋合式结构,整体建筑空间跨度达54米。建筑面积约为5539.6平方米,为地上4层,高度约21.8米。

四、项目概况:文体中心筑面积约为5539.6平方米,为地上4层,高度约21.8米。

2

七、5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无纸化)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3

增加

七、6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招标文件格式),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4

特别提示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3个月内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5.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6.未按照、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通报或处罚的;

7.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一致的(如有)。

5

投标人声明

详见原招标公告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序号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1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1.2.11

11.2.11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11.2.11《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格式见第四章)。

11.2.12其他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供的资料。

2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16.4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是否退还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16.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6.4.1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16.4.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16.4.3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16.4.4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3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27.4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报价清单、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27.4在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开。

4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三、投标须知通用条款 33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需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定方法)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33. 投标人信誉的要求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限制其投标(根据招标公告《投标人声明》评审)

(1)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5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6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格式十一《企业业绩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增加 格式十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三、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四、本项目已重新生成电子招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下载更新版本的电子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

五、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华南理工大学

2022年5月11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华南理工大学海丽文体中心中央空调系统换新及房屋修缮工程施工总承包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23)被发改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质检总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在“信用”网站中列入联合惩戒失信黑名单。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2

附表四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审标准

1

人员配备

70

1.1

技术负责人

10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得10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职称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

10

(1)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得10分;

(2)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得5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工作经历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

1.2

安全负责人

15

1、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15分;

2、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的;或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的,得10分;

3、安全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并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的,得5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及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认定,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认定,工作经历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5分。

1.3

造价负责人

5

(1)具备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得5分;

(2)具备有效的注册二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注册专业为土木建筑工程专业,且在本单位注册,得3分;

注:1、有效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指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有效的注册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取得的一级、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注册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

5

(1)从事建筑工程成本造价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得5分;

(2)从事建筑工程成本造价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得3分;

不满足上述情况的,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工作经历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5分。

1.4

质量负责人

15

1、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的,得15分;

2、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且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10年或以上的;或具有建筑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的,且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的,得10分;

3、具有建筑工程类中级工程师技术职称的,且从事建筑工程相关经历不足10年但不少于5年,得5分;

4、其余不得分;

注: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职称证书及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认定,工作经历以大专或以上毕业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5分。

1.5

其他人员

10

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外,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置完善合理,其中: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电气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暖通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1人、工程资料员1人,人员数量及专业满足以上标准的,得10分。每缺少一个上述人员或有一名人员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扣2.5分,扣至0分。

注:以上人员提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基本情况及业绩表》、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认定,不提供不计分,本项最多得10分。

2

企业资信

30

2.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21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中标金额大于等于75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1.4分,最高得21分;

注: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房屋建筑工程。企业业绩信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投标单位须同时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信息网页信息截图或扫描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业绩证明与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不一致时,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准。

2.2

工程获奖

9

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1、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级工程奖项,每项得3分,本小项最多得9分;

2、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省级工程奖项,每项得2分,本小项最多得6分;

3、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获得过市级工程奖项,每项得1分,本小项最多得3分。

注:本项合计最多得9分,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级工程奖项指的是鲁班奖、优质工程奖、优质工程银质奖、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等。

备注:

1、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上表中的人员近一个月(2022年4月)在本单位(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购买社保的缴费记录。若当地政府部门允许企业在疫情期间缓缴社会保险费且投标人未缴纳的,投标人可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允许缓缴社保的相关文件作为缴纳社保的证明。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采取有效措施,核实后续中标人管理团队的社保补缴情况。不符合条件或无提交相关资料的不计分。

2、投标人的工程获奖,同一项目只按最高奖项计算一次得分,不得重复计算。

3、所有评委分数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附件3

格式十一:企业业绩表

企业业绩表

项目名称

工程名称

项目地点

总价(人民币:万元)

完工或竣工日期

注:如评标办法对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进行评审时,投标人提供的评审业绩证明材料与本表填写信息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格式十二: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

序号

姓名

岗位

职称或资格

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

1

技术负责人

2

安全负责人

3

造价负责人

4

质量负责人

5

其他人员

6

……

备注:

1、“岗位”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外)由招标人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在本表备注中明确提出,如:拟派驻施工现场的指挥长、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造价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土建工程师、电气工程师、暖通工程师、装饰装修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以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履约时比对、查核。

2、投标人应根据本表备注中的“岗位”要求,填写本表“岗位”栏和相关人员“姓名”、“职称或资格”和“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职称”栏填“高级”、“中级”、“初级”、“相关对应资格称号”或“无”;无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填“无”;同时具备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的,“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编号”栏同时填职称证书和资格证书编号。投标人完整填写相关表格内容后,投标登记方能成功(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

3、如评标办法对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管理团队进行评审的,如相同岗位投入人员姓名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本表中姓名为准;投标人提供的团队人员职称或资格(含证书编号)情况与本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为准。

更正日期:2022年05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胡老师,020-22236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7楼            

联系方式:麦工,020-83172166-8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老师

电 话:  020-22236637

 

cc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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